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种职务,简称专委。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般设置两名专委,副院长级别,专司审判委员会各种案件的议论,审核,表决权等。司法实践中,有些专委亦有参与分管法院审判工作任务。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