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金盾影视文化中心 |
释义 | 金盾影视文化中心,是中国公安部直属的事业单位和宣传文化主阵地之一。于1993年开始筹建,1994年11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具有事业法人资格和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甲种电视剧制作资格。中心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内设研究策划部、人力资源部、影视剧部、纪录片工作室、文化活动部、财务管理部等职能部门,拥有国家新闻出版署甲级单位—华盛音像出版社和国家部委级印刷厂—京安印刷厂两家直属单位。从整体而言,金盾影视文化中心已初步形成了融创作、生产、印刷、出版和发行于一体的中国警方影视文化集团发展格局。 简介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坐落在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5号,成立于1994年11月,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壮大,已初步形成了融创作、生产、印刷、出版和发行于一体的影视文化集团发展格局。金盾影视文化中心自成立以来,以宣传法制、震慑犯罪、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出精品、出效益、出人才为目标,陆续推出了一批以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群众、弘扬公安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影视作品,举办了一系列具有影响的文化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在国内影视文化圈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品牌特色金盾影视文化中心,是中国警方唯一的专职影视文化机构,而且创出了品牌,形成了自身特色。几年来,中心以宣传法制,震慑犯罪,服务人民,凝聚警心,敏荣公安文化事业,推动国家两个文明建设为已任,着眼于出精品、出效益、出人才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随警作战,立足国内,走向世界的思路,勇于探索,艰苦创业,依法加强经营管理,精心组织策划创作,加大对外合作力度,已陆续推出了一批公安题材影视文化精品,成功承办了包括公安部春节晚会在内的系列文化活动,而且这些作品、活动为广大公安民警所喜爱,为社会各界所认同,在国内影视文化圈内确立了特殊地位。 社会影响金盾影视文化中心是中国先进文化的实践者,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实践证明,中心推出的每一部作品,比如《九·一八大案纪实》、《西部警察》、《中华之剑》、《罪证》、《我是警察》、《面对诱惑》、《忠诚的道路》、《警察世家》等,不仅思想性、艺术性、可视性很强,而且顺应时代要求,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贴近现实生活,体现了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国内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中心不仅与许多影视制作机构、中央和各地电视媒体有着密切的联系和良好的合作,而且于新世纪之初加入了“A-A电视剧产业联盟”,为更好地参与文化产业的合作与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可以说,金盾在实践中创造了业绩,培养了人才,积累了经验,建立了机制,我们的事业有着良好的发展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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