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江苏省零捌学生自主学习社 |
释义 | 江苏省零捌学生自主学习社简介(零捌学生自主学习社历届书记处名单) 江苏省零捌学社机构(书记处 泗洪中学委员会 淮北中学委员会 泗洪县洪泽湖文学组织 社内资料编印发行中心) 江苏省零捌学生自主学习社现届干部名单(书记处 泗洪中学委员会 淮北中学委员会 宿迁中学委员会 草根文学社 社内资料编印发行中心) 江苏省零捌学生自主学习社简介零捌学社全称为“ 零捌学生自主学习社”(简称零捌学社),创建于2007年,前身为洪泽湖文学组织(成立于2006年)。是一个重点发展理科,同时也发展文学、艺术的综合型中学生社团。2010年因为零捌学社各成员长期分离阻隔造成管理混乱,书记处换届频繁。零捌学社最终于2011年2月解散。 学社宣言:为人者,学德以自强;为学者,学识以强邦;为才者,求索以求新。 零捌学社是由学生组建,学生领导,以学校为阵地,大力鼓舞学生自主学习的先进性合法的学生组织。 学社设有负责领导成员理科学习的自然部、负责领导成员文科学习的社会部、负责文学创作的草根文学社、负责音乐、美术、体育学习的体艺部。 零捌学社在泗洪中学、淮北中学、宿迁中学有许多优秀成员。 零捌学社历届主席:朱超亚、夏春啸、刘阳阳、王俊杰 零捌学生自主学习社历届书记处名单第一届:(2008年~~2009年八月) 朱超亚(总书记、政治部长)、王李闯(副总书记、政治部副部长)、夏春啸(副总书记)、罗希(书记、社校校长)、赵宇辰(书记、自然部部长)、顾俊杰(书记、社会部部长)。 第二届: 夏春啸(总书记、泗洪中学支部委员会书记)、朱超亚(副总书记、社会院院长)、王俊杰(副总书记、淮北中学支部委员会书记)、罗希(书记)、陈秋静(书记) 第三届: 朱超亚(书记处第一书记)、夏春啸(书记处第一副书记)、罗希(书记处书记)、赵宇辰(书记处书记)、刘伟(书记处书记)。 第四届 朱米禾(书记处第一书记)、夏春啸(书记处第一副书记、泗洪中学委员会书记)、朱超亚(淮北中学委员会书记)、罗希(书记) 第五届 朱超亚(书记处第一书记)、夏春啸(书记处第一副书记)、王俊杰(第一副书记)、刘阳阳(书记)、华小勇(书记)、刘伟(书记、洪泽湖文学组织书记)、许攀(候补书记)、罗希(书记) 江苏省零捌学社机构书记处书记处是零捌学社最高领导、决策机构。其最高领导人称谓——书记处第一书记。历届书记处第一书记:朱超亚、夏春啸、朱米禾。 除第一书记一人外,书记处还设有第一副书记1-2人,书记处书记若干人。 第一副书记负责协助第一书记工作;书记处书记往往由各委员会书记兼职和表现积极的优秀成员担任,负责参与讨论零捌学社内部重大事务。 泗洪中学委员会在2009年6月中考之前,零捌学社不分委员会,所有成员均在江苏省泗洪中学育才实验学校内学习,中考之后朱超亚进入江苏省淮北中学学习,所以设立了“江苏省零捌学社泗洪中学委员会”和“江苏省零捌学社淮北中学委员会”。 泗洪中学委员会包括以下机构:政治部、社会院、自然院、宣传部 泗洪中学委员会是零捌学社成员最多、最优秀的分支机构,其最高领导人称谓——“江苏省零捌学社泗洪中学委员会书记”,并且必须兼职书记处书记,一直有夏春啸担任。 淮北中学委员会淮北中学委员会成立于2009年9月,包括社会院、自然院、组织部、宣传部 其最高领导人称谓——“江苏省零捌学社淮北中学委员会书记”并且兼职书记处书记。 泗洪县洪泽湖文学组织江苏省零捌学社的前身是江苏省泗洪县洪泽湖文学组织,2007年改名后不在使用原名,同时也不存在“洪泽湖文学组织” 但是2010年1月江苏省零捌学社第五届书记处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重建“江苏省泗洪县洪泽湖文学组织”,从此零捌学社又多了一个分支机构,并且专门从事文学创作。 社内资料编印发行中心即“江苏省零捌学社出版社”(不对外营业),负责编写、印刷零捌学社内部学习资料。 江苏省零捌学社纲领2009年江苏省零捌学社第三次成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江苏省零捌学生自主学习社[以下简称“零捌学社”或“本社”]是学生领导的,通过各种合法渠道以学校支部为基础自主学习的人民团体。 第二条 零捌学社始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 第四条 学社宣言:为人者,学德以自强;为学者,学识以强邦;为才者,求索以求新。 第五条 零捌学社全体成员要维护本纲领和零捌学社宣言的尊严,不得有和本纲领以及零捌学社宣言相抵触的言行举止。 第六条 零捌学社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 本纲领为零捌学社的基本纲领,各机构各成员都必须遵守。 第二章 零捌学社机构 第八条 零捌学社最高机构为书记处。书记处由第一书记一人、第一副书记一至两人、书记若干人组成。零捌学社最高领导人为书记处第一书记 第九条零捌学社书记处主要职责 : (一)制定、修改纲领。 (二)审核零捌学社内部各机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第一书记 (四)决定成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零捌学社人员安排。 (六)领导零捌学社开展工作。 (七)决定零捌学社内部重大事务 第九条 零捌学社书记处第一书记职责: (一) 召开书记处会议,决策零捌学社内部日常事务。 (二) 代表零捌学社。 (三) 确立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四)负责零捌学社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五)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协调各方面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六)领导书记处。 第九条 零捌学社书记处设立若干书记,各书记由第一书记决定,书记处各书记负责参与讨论零捌学社内部重大事务。 第十条 有一名或一名以上成员在同一学校学习的,都应设立零捌学社在该学校的分支委员会 第十一条 各分支委员会由书记处领导属于书记处的下属机构,各分支委员会称为“书记”,各分支委员会人选由书记处决定。各分支委员会书记必须兼任书记处书记。 第十二条 本组织的每一位成员都必须编入零捌学社的一个分支委员会。 第三章 成员 第十三条 凡在江苏学习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直接向书记处申请加入零捌学社。 (一)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 能以学习文化知识为己任。 (三) 能服从零捌学社领导,有良好的组织意识。 (四) 能遵守纲领、内部条例、规章制度、文件命令。 第十四条 有三名以下成员在同一学校学习,尚不可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其成员由书记处零捌学社部或由书记处另外设立机构统一领导。 第十五条 零捌学社成员有以下权利: (一) 向书记处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 向书记处检举零捌学社干部。 (三) 参加零捌学社集体学习和集体活动。 (四) 作为零捌学社成员应有的权利。 第十六条 零捌学社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 遵守纲领、内部条例、规章制度、文件命令。 (三) 参加应该参加的会议、集体学习、集体活动。 (四) 按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五) 按时交纳零捌学社活动经费。 (六) 作为本零捌学社成员应有的义务。 第十七条 若成员多次不能履行义务,零捌学社书记处有权将其开除,情节严重的可限期不得再次加入零捌学社。 第十八条 零捌学社成员身份自加入零捌学社时开始,自被开除或退出时终止。 第四章 会议 第十九条 为实现民主集中制,零捌学社各级机构的重大事务必须由会议作出决议后生效。 第二十条 各级会议应服从上一级会议精神、文件,不得和上一级会议精神发生抵触否则无效。 各级会议也不得和上一级机关文件发生抵触,否则无效。 第二十一条 各级会议应该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 第二十二条 各级会议议案应该在会前由相应的机构,相应的零捌学社干部提出,或在会议时提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零捌学社的成立纪念日是每年的九月三日。 第二十五条 本纲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2009年8月1日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通过的《江苏省零捌学生自主学习社纲领》作废。 江苏省零捌学社社费收缴与支出条例(2010年2月11日江苏省零捌学社第五届书记处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省零捌学社内部财务收支制度,为学社工作的正常展开,根据《江苏省零捌学生自主学习社纲领》【以下简称《纲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只在江苏省零捌学社内部实施,对其他各省零捌学社无效 第三条 根据《纲领》,江苏省零捌学社的每一位正式成员都有缴纳社费的义务,同时也有享受社费的权利。非正式成员可以申请缴纳社费。 第四条 江苏省零捌学社社费收缴的最高频率为每周一次,不得高于该频率,可以适当低于该频率,否则成员有权利不交。 第五条 同时,社费频率也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第六条 江苏省零捌学社社费收缴值不得高于人民币每人贰圆,否则成员有权利不交。 第七条 同时,社费的单笔收缴额不得低于壹圆每笔。 第八条 非正式成员如果需要得到享受社费的权利,就比申请缴纳社费,非正式成员社费的频率和收缴值大小不做规定。 第九条 只有书记处第一书记、各委员会书记、洪泽湖文学组织书记可以决定社费的收缴和使用,其他书记处第一副书记、书记处书记、各院院长、各部部长没有权利收缴社费。 第十条 社费的收缴必须由各委员会政治部(或组织部)部长执行。其他干部就经过第七条中决定收缴的干部授权后也可执行。 第十一条 收缴社费前各委员会需要有第七条中所属干部发布的文件(书记处文件、第一书记令、委员会文件、洪泽湖文学组织文件)公布收缴额以及收缴期限。 第十二条 所有成员必须按照要求在第九条中所述期限内交清社费,否则视为欠缴。在下一次收缴社费前就不能享受成员相应的权利。 第十三条 成员欠缴社费四次以上后,即可根据《江苏省零捌学社纲领》做出开除的处分。 第十四条 零捌学社成员社费必须保证完全使用于缴纳社费的成员。 第十五条 零捌学社成员社费必须保证百分之八十以上用于学习型资料的印刷。 第十六条 凡社费未使用完的应该尽量退还给成员,不便退还的,应该和下一次社费一起使用。 第十七条 本条例未尽事宜由书记处第一书记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条例又不当之处必须由书记处全体会议做出修改,其他任何人不得修改。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江苏省零捌学生自主学习社现届干部名单书记处第一书记:朱超亚 第一副书记:夏春啸 书记:罗希、刘阳阳、赵宇辰、王泽亚、顾俊杰 泗洪中学委员会书记:夏春啸 副书记:王泽亚、徐晓远 政治部部长:夏春啸(兼) 社会院院长:陈秋静(女) 社会院副院长:张楠(女) 自然院院长:王泽亚 自然院副院长:徐晓远、张凯、张泽伟 宣传部部长:许一之 淮北中学委员会秘书长:杨光 副秘书长:刘阳阳 社会院院长:盛景 社会院副院长:黄琳捷 政史地署干事:黄琳捷(兼) 自然院院长:张威 数学署干事:张威(兼) 物理署干事:王俊杰(兼) 化学署干事:朱超亚(兼) 宣传部部长:刘阳阳 组织部长:华小勇 第三处处长:许攀 第四处处长:华小勇(兼) 宿迁中学委员会书记:顾俊杰 草根文学社社长:朱超亚 社内资料编印发行中心主任:朱超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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