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释义 |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设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增加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将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整体划入省政府研究室,将省政府办公厅金融联络办公室整体划入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将省政府口岸办公室整体划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省辖市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省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五)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省辖市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办理省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七)围绕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省政府及办公厅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九)负责全省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省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十)负责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写《省政府大事记》。 (十一)负责省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十二)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指导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承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省政府研究室的后勤服务工作。 (十四)管理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领导省红十字会、省接待办公室、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省文史研究馆。 (十五)办理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设18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负责公文收发、运转、文字把关、印制和机要、保密、印鉴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起草省政府办公厅综合文字材料;承担《政府志》和《省政府大事记》编写整理工作。 (二)河南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值班室)。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省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办公室和机关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组织开展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承担省政府专网及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化的组织、规划、协调、指导等工作;承担省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督查处(河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上级机关对省政府批办件的督办查办;负责省政府及办公厅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省委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订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的经常性督查工作;负责省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和本级人大、政协交省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 (五)信息处。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分析和新闻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六)省长办公室(一处)。负责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省长议事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省长日常公务活动安排;承担省长日常公文运转和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审核工作;负责省长交办事项的日常督查工作;承办省政府办公厅日常活动等有关具体工作。 (七)二处。负责常务副省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常务副省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常务副省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八)三处。负责所服务的副省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省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省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九)四处。负责所服务的副省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省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省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五处。负责所服务的副省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省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省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一)六处。负责所服务的副省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省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省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二)七处。负责所服务的副省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省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省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三)八处。负责所服务的副省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省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省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四)九处。负责所服务的副省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副省长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担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副省长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 (十五)人事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职工培训教育等工作;承担办公厅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出国人员政审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代管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指导工作。 (十六)行政财务处。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和机关的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 (十七)保卫处。负责机关和重点警卫目标、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联系协调到省政府的群众上访工作。 (十八)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 四、人员编制省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为142名。其中: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1名、省政府副秘书长6名(不含兼职的副秘书长);正处级领导职数19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6名。另核定河南省应急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13名。单列编制79名。 五、其他事项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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