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南省教育厅 |
释义 | 河南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河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现有在编干部128人,内设24个处室。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机构设置各机构名称政法处,人事处,组干处,组干处,社政处,发规处,财务处,...等等 各机构的职责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信访、档案、保卫等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 政法处 负责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教育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及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复议和对外应诉工作。 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干部及中等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组干处 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管理省委授权范围内的高等学校干部;拟定高等学校处级干部培训规划。 社政处 规划全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建设;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宣传、统战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社团工作。 发规处 拟定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高等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拟定高等学校和省管中专招生计划;管理省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全省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财务处 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编制省属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内外教育贷款、学生贷款和赠、援款;指导和推进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和后勤改革;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基教处 宏观指导全省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拟定中小学课程方案,编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组织审定省编教材;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管理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负责高中会考和学籍管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机构的工作。 职成教处 统筹管理全省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 高教处 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负责高等学校专业规划、设置和审批;负责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拟定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负责高等学校除国家、省重点以外的实验室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管理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师范处 指导全省师范教育;拟定中等师范教育工作的政策及指导性教学文件;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 科外处 拟定全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划,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新技术应用与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省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出国留学和来豫留学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负责同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工作。 学生处 负责统筹协调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政策;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组织研究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负责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生资格审查。 体卫艺处 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拟定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督导室 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我省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政策措施、指标体系和规章制度,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省的教育督导工作。教育督导的对象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办事机构,承办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 语委办 负责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协调等工作。 学位办 负责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团组织建设、工会等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对教育系统行政监察、纪律检查工作。 妇工委 发展目标五年规划到2015年,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实现县域内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等基本均衡;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部分省辖市率先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1月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择校问题,我省已制定出发展目标和时间表。 相关措施为实现上述目标,我省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等。 据了解,在我省,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不足、学校大班额的现象依然严重。最新统计显示,全省小学共有251001个班,大班(56人以上)占22.12%,其中,超大班(66人以上)占10.41%。 教师作为学校的第一资源,我省提出将继续坚持新任教师到农村任教和县城内教师交流制度,并不断扩大交流的比例,同时还将加大优质学校校长到薄弱学校交流任职的力度。 另外,我省还将进一步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导向作用。2010年全省的比例已经达到了50%以上,优质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人数有望逐年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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