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释义 | 延吉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3年,现座落在延吉市金达莱广场西侧,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建院五十年来,历届党组班子带领全院干警,坚持以人为本,公正司法,励精图治,廉洁高效,不断推动法院各项改革、管理和建设跃上新台阶,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初具规模的基层人民法院。 目前,延吉市法院拥有政法专项行政编制103名,实有100人,工勤事业编13名,实有13人,现有法官67人,内设18个职能机构。近年来,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物质建设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各项事业也呈现出蓬勃向上的良好势头。 进入新世纪以来,延吉市人民法院以“创建人民满意法院,争当人民满意法官”为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审判方式改革,规范法院管理,认真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新一届班子组建及连任以来,延吉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加强队伍、业务、物质三项建设、促进法院发展”的工作方针,明确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提出了文化建院的思想,将“尚法厚德 务实自强”作为延吉市法院《院训》,先后确立了“两年打基础,三年有提高,四年、五年上水平,为下一个五年夯实基础”及“一至两年进入全省先进、三至五年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的工作思路,扎扎实实地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的不断发展,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并连续多年保持了年均审理8000件案件的记录。特别是在人员少、案件多、任务重的情况下,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创造了“以占全州法院七分之一的人员力量,审理和执行了占全州法院三分之一还多的案件量”的奇迹,并推动了其它各项事业的发展。 延吉市人民法院始终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改革、开放、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信访工作,大力开展司法救工作,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以多种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与好评。2008年6月,延吉市人民法院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在全州法院对口评比中,大多数部门连续多年被评为第一名,法院也在全州法院系统综合评比中连续七年蝉连第一,2008年延吉市法院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办案能手的数量和层次大大超过从前,并有多名干警被评为“十佳”文明执法标兵、“优秀公务员”等称号。其中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费云龙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他先后被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佳法官”,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被省委、省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05年 5 月,他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法官”并荣记个人一等功,2006年1月被评为“感动吉林—2005年度十大人物”,2006年2月被评为“2005中国法官十杰”,并获得“金法槌奖”奖杯,2006年6月,被吉林省委评为“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标兵”,这标志着延吉市法院在队伍建设方面已经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里程碑。2008年1月,由新文化报、吉林年鉴和吉林电视台生活频道共同主办的第五届2007“感动吉林”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结果揭晓,延吉市人民法院院长庾成日,亲民情怀贴近百姓、无私秉性团结同仁、丰厚才学诠释法律、刚正行为维护公平,被评为感动吉林十大人物。2009年1月4日,庾成日院长当选由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法院网联合主办的,首次由网友投票评选出来的2008年中国十大法制人物。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如今的延吉市人民法院已经焕然一新,全体干警也激情盎然。他们将在院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法院工作,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决不辜负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殷切期望,团结一心,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按照“公信立院、文化建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的战略目标,大踏步向前迈进。为保护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顺利进行,为创建平安延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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