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库车县卫生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卫生行业管理;根据自治区、地区卫生工作要求和县经济发展目标,制定县卫生、医疗工作计划、规划; 2、研究制定县卫生事业发展和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县传染病、流行病等重大疾病及地方病的防治计划及措施,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参与县地方病及碘缺乏病等的防治规划、计划、评估,负责碘盐普及、病情监测与防控; 4、开展各类地方病、多发病、传染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工作及相关资料、数据收集、整理、检查、督导; 5、对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协调卫生技术职称评审,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鉴定; 6、依法对公共卫生、劳动卫生、食品卫生行使卫生执法监督,组织评审、指导各卫生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及行风建设工作,组织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及行政诉讼工作; 7、负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办理,对全县个体行医执业的审批及管理,承办医护人员注册登记、执业培训和测试,组织全县医疗急救及医护管理,组织和参与重大突发疾病、重大污染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综合防治和处理,开展医学教育; 8、协调县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民族医政策,协调发展全县现代医药、维吾尔族医药卫生事业; 9、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等卫生法律法规; 10、指导、监督和管理妇幼保健、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实施卫生许可;与计划生育部门配合,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服务承诺1、对到我局各科(办)办事的人员,做到态度和蔼,热情接待,有问必答,耐心解释。 2、局机关凡对外办理各类业务,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不乱收费、乱摊派、乱执法。办理各种事务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严格财物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不报销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不到下属部门核销不该报销的支票。对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要主动交纳。 4、下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轻车从简,食宿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接受超标准接待和宴请,不接受下属部门以任何名义馈赠的礼品。 5、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定期公开局机关工作应公开的各项工作内容及办理结果,增加工作透明度。 6、机关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秉公办事,不利用职权、职务和工作上的方便为配偶、子女、亲友谋取利益。机关全体人员必须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不借机敛财。不参加宗教、迷信活动。 承诺保证 1、办事程序:严格按照“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原则履行工作程序,不得有意刁难,增加环节。 2、办事质量:对每一项工作精益求精,力求实效,不做无用功。 3、工作中,如有态度生硬、办事拖拉、故意刁难未按承诺内容办事者,一经发现或举报,责成当事人赔礼道歉,经教育不改者,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局机关工作。对违规违纪、徇私枉法者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以上承诺和保证请社会各界广大干部职工实施监督,如有违诺,请及时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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