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收部分人员遗体火化费和接尸费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利推进我县殡葬改革,促进科学、文明、节俭治丧,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收部分人员遗体火化费和接尸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收遗体火化费和接尸费范围 全县除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丧葬费、抚恤费以外的人员死亡后免收遗体火化费和接尸费。 二、执行时间 从2009年6月30日零时起。 三、相关要求 (一)在严格遵守各项殡葬改革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且遗体在余庆县城火化场火化的,免收遗体火化费和接尸费。免收的火化费和接尸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二)民政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三)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预算,保证全县殡改工作顺利开展。 (四)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免收部分人员遗体火化费和接尸费的政策,确保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