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余府办发[2010]10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度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遵法领办发[2010]1号)要求,我县将对近五年的案卷评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对全县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近五年来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与标准 评查范围:2006年以来全县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工作,重点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同时,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收费等其他种类的行政执法案卷也纳入本次总结检查范围。 评查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余府办发[2009]69号)相关要求。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年6月10日—6月20日) 1、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本乡镇、本部门2006年以来办理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装订归档,列明目录备查。 2、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研究,成立自查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在2010年6月25日前将本乡镇、本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报送县法制办(联系电话:4621423)。 (二)自查阶段(2010年6月20日—6月25日) 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余府办发[2009]69号)开展自查工作;具有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收费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执法机关要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自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工作。 (三)综合检查和抽查阶段(2010年6月25日—6月30日) 由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检查,重点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执法量大的部门,并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评出全县3-5卷优秀案卷。 (四)汇总上报阶段(2010年6月30日—7月15日) 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检查各类行政执法案卷,于7月15日之前向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报送2006-2010年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情况报告,报告中须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及其他行政执法案件的受理、决定数据。 (五)整改提高阶段(2010年7月1日—8月20日) 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梳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整改结束后将工作情况报县法制办。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是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逐步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达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基本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总结五年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经验,建立和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长效机制的承上启下之年。因此,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五年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查缺补漏,尽早补充完善。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机构,选择有经验、懂法律、负责任的人员具体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及自查工作,要对本乡镇、本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并及时整改。 (三)严格奖惩。本次评查工作情况纳入2010年目标管理中依法行政考核内容,有关情况将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告。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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