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余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
释义 | 余府办发[2008]1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关于将中共余庆县委 余庆县人民政府信访法制局分设为中共余庆县委 余庆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和余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通知》(余编办通[2008]29号),决定从即日起,启用余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章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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