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缙云县教育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舆论监督工作;协助县政府处理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 (二)研究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 育工作计划,拟定全县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并负责实施。 (三)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高等、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 继续教育工作;调控、审定全县中小学的设置、更名、撤销、合并与调整。 (四)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管理全县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学校后勤社会化工作;指导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装备工作。 (五)管理全县中小学学历教育及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初、高中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 盲、高中段教育和幼儿教育发展工作的督导;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和管理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依法履行 对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归口管理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与核定中小学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教职工编制总量,具体分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合理调控农村中小学班额和班级数,科学确定教师工作量,按规定比例确定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的数量。指导教育系统社团组织的工作。接受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委托,负责办理教师离退休手续及遗属补助审批工作。 (七)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校收费标准,督促学校规范收费;组织并指导 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学校的基建、财务、固定资产管理。 (八)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普通话推广和水平测试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局重要会务及重要事项督查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宣传和教育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文书档案、外事、保卫及局机关的行政事务;协调处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人事科负责局机关股级干部、局管干部的考察、选拔、调配、奖惩等工作;负责教职工交流、调动;负责组织教职工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工作及遗属补县审批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协调并指导中小学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组织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负责全县优秀教师的评选表彰工作、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年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普法工作。 计财科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调控、审定全县中小学的设置、更名、撤销、合并与调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校收费标准;编制年度教育事业经费预算决算;负责教育经费的分配和教育经费、教育事业的统计及工资年报工作和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学校财务、基本建设和校产管理工作。 基教科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指导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指导、管理幼儿教育和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及义务教育毕业证书验印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基础教育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中的招生和高中毕业会考工作;承担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社团工作。 成职教科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和德育工作;参与全县职业高中的招生及跨(市、县)招生的协调工作;管理职业学校、成技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工人、农民的岗位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对社会力量办学进行审批、管理和指导;负责管理、指导普通高中及综合高中的分流工作。 监察科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其公务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法规、教育发展计划情况;调查处理来信来访和违法违纪案件;完成上级监察审计部门批办的工作。 督导室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实施督政和督学制度;负责“两基”年检和重点中学的等级评估工作。 招生办宣传、执行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省市招委有关高校、中专招生的方针、政策;组织完成普通高校、中专、高中、技校及成人高校、考生的报名、政审、考试、体检、组档等工作;制订、完善本县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并开展招生、考试组织等科学研究,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协助配合高中录取工作。 自考办贯彻执行、宣传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及非学历考试的方针、政策,动员社会青年和在职干部、职工、学生积极参加自学考试;组织自学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少儿剑桥英语及其它部门委托的非学历考试的报名、考试、实习、成绩公布和证书发放工作,负责毕业生的审核工作;负责自学考试教材及相关资料的供应,乡镇自考活动室建设,自学辅导等服务工作;动员社会助学,帮助联系解决考生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毕业待遇落实等问题;开展自考科研。 勤工办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开展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和劳动技能的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福利;管理、指导校办产业、劳动基地和教育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服务;组织校办产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收缴有关统筹款项,补充教育经费,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 单位地址缙云县五云镇槐花街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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