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嘉实主题精选 |
释义 | 基金概况基金名称 嘉实主题精选 基金代码 070010 投资类型 平衡型 投资风格 配置型 首次募集规模 5522865254.70 最新基金规模 7528824010.79 成立日期 2006-07-21 基金经理 邹唯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投资目标充分把握中国崛起过程中的投资机会,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原则及比例(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时,不得有下列情形: 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总和,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 十。 (5)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选择将获取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每季度不超过三次,每年不超过十二次。在每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占基金份额面值的比例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三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税后)水平的120%时,基金应当分配收益。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若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上述标准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调整,并在10个交易日内公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经理邹唯本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7月21日-7年曾任职于长城证券研究发展中心,2003年6月进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工作。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更新日期:2008-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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