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秦瀛 |
释义 | 1 清朝大臣秦瀛(1743—1821)字凌沧,一字小岘,号遂庵,江苏无锡人,清朝大臣。谕德松龄玄孙也。乾隆四十一年,以举人召试山东行在,授内阁中书,充军机章京,洊迁郎中。五十八年,出为浙江温处道,有惠政。 ◎ 人物生平嘉庆五年,擢按察使。宁、绍、台三府水灾,有司匿不报,瀛力言於巡抚,乃得赈。调湖南,衡州岁歉,有司匿不报,方议派济陕西兵米,瀛复力言於巡抚,留米平粜。七年,以病归。逾两年,起授广东按察使,督郡县治盗,擒著盗梁修平、吴鰕喜置诸法。抚琼州黎匪,严禁赌博白鸽票。 十年,迁浙江布政使,入觐,乞内用,授光禄寺卿,转太常寺卿。疏陈广东治盗事宜,略曰:“海盗始在高、廉,近则阑入广州。大股如郑一、乌石二、总兵宝、朱濆等,声势甚张。内地顺德、香山、新会三县,连有肆劫,以马观、李英芳为之魁,与海盗勾结,捕急则遁入海中。统将出海,藉词迁延,不能尽力。黜提督孙全谋,而魏大斌即为之续。臣愚以为剿捕之法:一曰讨军实。水师废弛,则帑饷虚糜。洋商、盐商捐输宽裕,经手之员尚有侵渔,遣委之将仍复骄惰,非立法痛惩,徒资耗费。一曰树声威。盗善侦探,非先声詟人,盗已轻我。兵行之日,督抚宜举觞欢饮;有功而归,开辕行赏,不用命者,杀无赦。一曰戒虚饰。擒盗岂能皆真,一念邀功,谳多失实,偶有平反,不复深咎。嗣后总期弋获真盗,毋纵毋枉。至守御之法,尤宜急讲。炮台防守口岸,口岸多而汛兵少,盗船乘间直入;巡船复少,不能御盗,且为盗资。保甲仅属虚名,纵役讹索,反成厉政。欲行保甲团练,先须百姓服从。臣以为严防守必先澄清吏治,澄吏治必先固民心。一曰清狱讼。粤民好讼,大小案件,谕旨严饬,尚多沉搁。殆由案之初起,迟延不办,土棍讼师,从而把持,遂至供情屡易,莫可穷究。惟有督饬州县,有一案即清一案,务洗慵惰偏私之习。一曰抑冗滥。六计尚廉,近海州县有缉捕解犯之责,尤宜撙节,庶不亏仓库而累闾阎。一令到任,幕友长随,多人坐食,势不能复为廉吏。杂职武弁,惟利是图,稍授以权,即挟制文吏。杂职差委过多,亦滋扰累。一日惩蠹役。胥役熟习地方情形,串同官亲家属,肆为民害。广东胥役,每有暗通盗匪,收受陋规,此尤不可不严行惩创也。三者既举而吏治澄,吏治澄而民心固,於以举行保甲团练,无不可使之民,即无不可行之法矣。”疏上,诏下疆吏采行。迁顺天府尹。 ◎ 社会评价十二年,擢刑部侍郎。以宗室敏学狱会拟轻纵,议褫职,诏原之,左迁光禄寺卿。历左副都御史、仓场侍郎。诏整顿仓场,虑瀛齿衰,以二品顶戴调左副都御史。寻授兵部侍郎,复调刑部。瀛治狱平慎,在浙辨定海难民十二人非盗。及海盗诬攀族人,已入告,卒更正省释。在部治运丁盗米,讦者谓以药置米中立溢,试之不验,仁宗亲试明其枉,尤为时称。十五年,以病解任。道光元年,卒。瀛工文章,与姚鼐相推重,体亦相近云。 2 秦始皇◎ 人物生平秦始皇(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王朝的开国皇帝。嬴姓,赵氏,名政,秦庄襄王之子。汉族(原称华夏族),出生于赵国首都邯郸(今河北省邯郸市),公元前247年,秦王政13岁时即王位,因年幼朝政由太后和相邦吕不韦及嫪毐掌管。公元前238年(秦王政九年),秦始皇22岁时,在故都雍城举行了国君成人加冕仪式,开始“亲理朝政”,除掉吕不韦、嫪毐等人,重用李斯、尉缭,自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先后灭韩、赵、魏、楚、燕、齐六国,39岁时完成了统一中国大业,建立起一个以汉族为主体、多民族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强大国家——秦朝。定都咸阳。公元前210年,秦始皇东巡途中驾崩于沙丘(今河北省邢台市)。 ◎ 社会评价秦始皇认为自己的功劳胜过之前的三皇五帝,将大臣议定的尊号改为“皇帝”。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使用“皇帝”称号的君主,对中国和世界的历史均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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