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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祭祀
释义

祭祀是华夏礼典的一部分,更是儒教礼仪中最重要的部分,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是以事神致福。祭祀对象分为三类:天神、地祇、人鬼。天神称祀,地祗称祭,宗庙称享。祭祀的法则详细记载于儒教圣经《周礼》、《礼记》中,并有《礼记正义》、《大学衍义补》等经书进行解释。古代中国“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祭祀有严格的等级界限。天神地祇只能由天子祭祀。诸侯大夫可以祭祀山川。士庶人则只能祭祀自己的祖先和灶神。清明节、寒食节、端午节、中元节、重阳节是祭祖日。祭祖也是汉人宣告自己为炎黄子孙最直接的方式。

简介

祭祀(jì sì)

祭祀,从内容上包括场地、仪式、祭文(祝祷、词)、祭品等内容。

仪式:有祭礼、祭典;

节日:有祭典、祭日、庙会;

对象:祭亡灵、祭天地、祭神灵(神和世界万物),有祭祖、祭烈士、祭死难者;

手段:有活祭、牲祭,包括活人祭; 祭品,祭祀用品包括活人、动物和其他祭品;

根据仪式大小分类,有官方祭典(公祭)、民间祭祀活动包括家祭,有祭饭(祭席)、祭食;

设施和用具,有祭祀建筑、祭祀用具、祭品。

祭祀形式随着历史的变迁不断发生着变化,近几年新兴的网上祭祀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并且在国家民政部的倡导下,正在被人们广泛采用。有人预测,未来网上祭祀将成为人们主要的祭祀活动之一。

《说文解字》中,祭: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也。祀:祭也,祭不已也。

英译:offer sacrifice to gods or ancestors

祭祀,是向神灵求福消灾的传统礼俗仪式,被称为吉礼。“祭祀”也意为敬神、求神和祭拜祖先。原始时代,人们认为人的灵魂可以离开躯体而存在。祭把便是这种灵魂观念的派生物。最初的祭祀活动比较简单,也比较野蛮。人们用竹木或泥土塑造神灵偶像,或在石岩上画出日月星辰野兽等神灵形象,作为崇拜对象的附体。然后在偶像面前陈列献给神灵的食物和其它礼物,并由主持者祈祷,祭祀者则对着神灵唱歌、跳舞。进入文明社会后,物质的丰裕,使祭祀礼节越来越复杂,祭品也越来越讲究,并有了一定的规范。

彝族祭祀法器

毕摩具有多重身份,从宗教职能来看他是祭司,是彝族原始宗教礼仪的主持者,是沟通“人与神”的中介。在古代彝族 “君、臣、师”的社会结构中,毕摩担任着“师”的职责。毕摩通晓彝族文字,是彝族知识分子、经史学者,又是彝族文化的代表者、传承者。

一个具有权威的毕摩,须具备宗教、经籍、历史、地理、历法及星占、医学病理、艺术、宗教仪式、民间口传文学等各方的知识。历史上,毕摩规范了彝族文字,规范了部分民间习俗,编撰了卷帙浩繁的彝文古籍。

毕摩文化博大精深,是彝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以万计的毕摩经籍,内容涉及范围广、学术价值高,是探索民族史、地方史、彝族文化渊源和其它科学研究不可多得的资料,是中华文化遗产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毕摩经籍,是以毕摩为收集、加工、整理和编撰主体,广泛应用于原始宗教仪式的经文典籍,它反映了彝族传统的世界观、审美观和艺术情趣,是彝族原始宗教信仰的符号载体,是彝族毕摩文化的精髓和核心。

毕摩做法事,除携带经书外,还要带上法器。毕摩法器主要有:

1、法帽:竹篾编织的斗笠,是毕摩与神接触的保护伞,重大法事必须戴上,每做过一次祭祖大典后要在法帽上订一层羊毛毡。在法帽带上系一对鹰爪,据说所念之经更灵。

2、法衣:用羊毛织成的特制毡衫,或用丝织品、麻织品制成,有黄、红两色。丧事法事披黄色,嫁娶喜法事披红色。

3、法扇:祝福、超度、请神、招神、驱鬼时用,用铜、竹或木做成。法扇上雕刻有鹰或虎像,或涂以土漆,供毕摩在庄重场合使用。

4、法铃:做法时唤醒神灵和请神用。为铜制喇叭型,有铜柄或木柄可持摇,用以传送人、神、鬼之间的信息,显法威。

法扇,乌蒙部世袭毕摩披毡,乌蒙部世袭毕摩法裤,乌蒙部世袭毕摩法衣,乌蒙部世袭毕摩法帽,毕摩法帽,毕摩法铃,毕摩法铃

相关文献

《管子·轻重己》说:"以春日至始,数九十二日,谓之夏至,而麦熟。天子祀于太宗,其盛以麦。……以夏日至始,数四十六日,夏尽而秋始,而黍熟。天子祀于太祖,其盛以黍。……数九十二日,谓之秋至。秋至而禾熟。天子祀于太郊,西出其国百三十八里而坛,服白而*白,*玉笏,带锡监,吹埙*风,凿动金石之音,朝诸侯卿大夫列士,循于百姓,号曰祭月,牺牲以彘。……以秋日至始,数九十二日,天子北出九十二里而坛,服黑而*黑,朝诸侯卿大夫列士,号曰祭辰。"

《史记·白起王翦列传》:“死而非其罪,秦人怜之,乡邑皆祭祀焉。”

汉 王充《论衡·解除》:“祭祀无鬼神,故通人不务焉。”

唐 柳宗元《监祭使壁记》:“圣人之於祭祀,非必神之也,盖亦附之教也。”

《东周列国志》第七十五回:“以上卿之礼,葬要离于阊门城下,曰:‘藉子之勇,为吾守门。’追赠其妻子。与专诸同立庙,岁时祭祀。”

《红楼梦》第九四回:“除了祭祀喜庆,无事叫他不用到这里来。”

艾芜《都江堰的神话故事》:“ 李冰父子的庙宇,巍然建立在 岷江岸边 玉垒山 上,享受人民的祭祀。”

《礼记·祭法》云:“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古代制定祭礼的原则是,只有为国为民作出了贡献的人才能享祀。

祭祀文化

祭祀就是按着一定的仪式,向神灵致敬和献礼,以恭敬的动作膜拜它,请它帮助人们达成靠人力难以实现的愿望。“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人们把这一人间的通则加于神灵身上,便成为祭祀的心理动因。所以,祭祀从本质上说,是对神灵的讨好与收买,是把人与人之间的求索酬报关系,推广到人与神之间而产生的活动。

大千世界,祭礼繁杂。环境和民族的不同,构成了各具风格的祭祀文化。纵观中国历代各民族的祭祀,可谓千姿百态,异彩纷呈,它吸引我们探骊得珠。

祭祀的对象

祭祀的对象就是神灵,神灵的产生是有其发展过程的。在人类的童年时代,人们思维简单,富于幻想,对于自然物和一切自然现象都感到神秘而恐惧。天上的风云变幻、日月运行,地上的山石树木、飞禽走兽,都被视为有神灵主宰,于是产生了万物有灵的观念。这些神灵既哺育了人类成长,又给人类的生存带来威胁;人类感激这些神灵,同时也对它们产生了畏惧,因而对这众多的神灵顶礼膜拜,求其降福免灾。人类对自身的生老病死、幻觉梦境,也是难以理解的。古代先民相信,人死后其灵魂有一种超自然的能力,人的灵魂能与生者在梦中交流,并可以作祟于生者,使其生病或遭灾。这种敬畏众神的心理便是祭祀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

万物有灵形成多神崇拜,也使人们的祭祀对象繁多。中国古代宇宙观最基本的三要素是天、地、人,《礼记·礼运》称:“夫礼,必本于天,肴于地,列于鬼神”。《周礼·春官》记载,周代最高神职“大宗伯”就“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史记·礼书》也说:“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

儒教的祭祀对象分为天神、人鬼和地祇。儒教百神,组成像人间官僚系统那样的等级体系。每个神的品级、爵位,一般说来,是由儒者规定的,并载入国家祀典。平素,它们依照规定,享受一方祭祀,如同诸侯的有封地和食邑;大祭时,则依品级配享、从祀于天坛之上。不入祀典的,被称为“淫祀”。“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寝庙、山林、名川之祀”。“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祭祀对象按等级和分类如图:

天神 地祇 人鬼

昊天上帝 皇地祇 文宣王孔子

五帝
黄帝
炎帝
颛顼
少昊
太昊 神州四配
孟子、颜回、曾参、子思

日、月 社、稷十哲:
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宰我,子贡,冉有,季路,子游,子夏

五星:
岁星
荧惑星
镇星
太白星
辰星五岳
东岳泰山
西岳华山
南岳衡山
北岳恒山
中岳嵩山 七十二先贤

二十八宿:青龙
朱雀
白虎
玄武 四渎、四镇、海 二十一先儒

司命 山林 武成王姜太公

风师、雨师 名川 韩信

十二辰 宗庙祖先 七十二将


 门、户、灶、行、中溜 城隍、关帝、文昌、妈祖 其他宗教里的天界神灵主要有天神、日神、月神、星神、雷神、雨神和风云诸神。地界神灵主要有社神、山神、水神、石神、火神及动植物诸神,它们源于大地,与人类生存密切相关。人界神灵种类繁多,主要有祖先神、圣贤神,行业神、起居器物神等等,它们直接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关联,享受了最多的祭品。

祭品的种类

祭祀神灵,是以献出礼品为代价的。人们对神灵的归顺,可以跪拜叩头,可以焚香燃纸,但对神灵来说最实惠的祭祀方式还是献上祭品。人有七情六欲,神灵也是如此。人们既然对神灵有所祈求,理应舍得拿出自己最好的东西祭献,以博得神灵的欢心。但人的喜好不一,不同的神灵也各有自己的口味,所以祭品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献食

食物民以食为天,最初的祭祀以献食为主要手段。《礼记·礼运》称:“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可以致其敬于鬼神”。意思是说,祭礼起源于向神灵奉献食物,只要燔烧黍稷并用猪肉供神享食,凿地为穴当作水壶而用手捧水献神,敲击土鼓作乐,就能够把人们的祈愿与敬意传达给鬼神。研究文字的起源也会发现,表示“祭祀”的字多与饮食有关。

在诸多食物中,又以肉食为最。在原始采集和狩猎时代,肉食是人们拼着性命猎

来的。当原始农业和畜牧业发展起来时,肉食仍极为宝贵。孟子构想的理想生活,就以70岁能吃上肉为重要标准,弟子拜师的礼物也不过是两束肉干,可见肉食的难得。正因为如此,肉食成为献给神灵的主要祭品。

古代用于祭祀的肉食动物叫“牺牲”,指马、牛、羊、鸡、犬、豕等牲畜,后世称“六畜”。六畜中最常用的是牛羊豕三牲。鱼兔野味也用于祭祀,但不属“牺牲”之列。祭祀也有用人的,但人本身不叫“牺牲”,古书只说“用人”,不说“人牲”。

作为祭品的食物除“牺牲”外,还有粮食五谷,称“粢盛”。鲜嫩的果品蔬菜在民间祭祀中也是常用的祭品,《诗经》中屡屡提及;佛教传入中国后,“斋祭”中果品更丰。另外,酒也是祭祀神灵的常用祭品。

2.玉帛

神讲究衣着饰物,祭品中少不了玉帛。《左传》载:“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墨子·尚同》云:“其事鬼神也,圭璧币帛,不敢不中度量。”玉帛包括各种玉制礼器和皮帛,这是食物之外最常用的祭祀手段,玉在祭祀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周礼》里有记载以玉做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之说!!玉是贵族佩带的宝物。在缺少金银饰品的古代,玉是十分名贵的。佩玉,成为贵族特有的标志,在汉代有君子玉不去身之说,有用玉作符节、印信,十分贵重。玉的礼仪制度在这时候空前发展!人们把玉视为美好的代名词,连想象中天神的居处也称为玉台。帛,是丝织物的总称,是贵族用于御寒蔽体的生活资料。古代普通人仅能以葛麻为衣,《左传》记述的卫文公也不过以帛作冠,帛在古代是极为珍贵的。正因为玉帛的稀罕与贵重,古人祭祀时以玉帛为祭品。

3.用人

人以人做祭品祭献神灵,古书称“用人”,后世称“人祭”。人祭,不仅在原始宗教中有过,而且在往后发展阶段的宗教中也有过,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人祭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战争。那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的价值不能体现。战争中的俘虏,女性可以供人玩弄,儿童可能被收养入族,而成年男子都被杀祭神灵。商代的人祭之风炽盛,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残,不仅有大量卜辞记述,而且有考古遗迹证明。人祭的形式有火烧、水溺、活埋、刺喉沥血和砍头,甚至于把人剁成肉,蒸为肉羹。春秋时代的人祭现象虽不象商代那样触目惊心,残不忍睹,但也并不罕见。《左传·昭公十年》载:鲁国季平子“用人于亳社”,《昭公十一年》也记述 “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雎之社”。《史记·秦本纪》说秦穆公“将以晋君祠上帝”,《陈涉世家》也称:“为坛而盟,祭以尉首”。

人做为祭品的另一现象是为男神提供美女。当青铜时代的厮杀开始后,妇女由于体力上的缺欠,失去了母系氏族时期的尊位,渐次沦为男性的奴隶,其生产、生殖能力也被贬到次要地位。相反,女性的美迎合男性统治者的需要被片面强调起来,面目姣好的女奴成为色欲的牺牲品。为了满足想象中的神灵贪恋女色的欲望,产生了以美女为祭品的习俗。不论杀死、活埋、淹死,都是以美色娱神的表现。名义上是让她们的灵魂去做神灵的妻妾,实际上是供神灵玩弄。古籍载,秦灵公时曾经用公主妻河,而战国时魏国邺地“河伯娶亲”的闹剧更是有力的证明。

人祭中还有以童男童女祭神灵的现象。以童年人体作祭品,一是由于童体肉嫩,二是基于神仙喜欢儿童,儿童天真无邪,纯洁无瑕,这正与仙家凌空御风、长生不老的追求相关联。

4.血

血,是一种特殊的祭品。古人相信,血是有灵魂的,血能维持人或动物的生命,一旦失血,就意味着受伤甚至于死亡,好像血有一种神奇的力量。

作祭品的血有人血,也有牲血。佤族有猎人头作祭品的习俗,猎头的血迹就有神秘的意义,猎头血掺以灰烬和谷种播进地里,认为这样能促进谷物的生长。锡伯族祭祀地神时,就把杀猪后的猪血洒在地里。一些彝族人祭地时,以鸡毛醮血沾在象征土地神的树枝上。

祭品的处理方式

祭品如此丰厚,对于不同的祭品,古人采用了不同的处理方式。

1.燔烧

祭天神使用。西周以前关于天的观念还不明确,在各种天体神灵中,日神最受重视。甲骨文有“出入日,岁三牛”的记载,可见当时每天都要举行迎接日神和恭送日神的仪式,且有在仪式上杀牛和杀羊以作牺牲的事情。周代开始,对天的崇拜从自然崇拜中突出出来,朝迎夕送日神之礼不再举行,“祭天之礼,兼及三望(日、月、星)”,即将日神视为天帝的属神,祭天时兼及之。祭天的方法,据《礼记·祭法》所说,是“燔柴于泰坛”。实际上,除天帝、日神之外,祭祀天上其他神灵也用此法,《周礼·春官》中有“以实柴祀日月星晨”之说。“实柴”是指将牲玉等品加于柴上。在古人看来,天神在上,非燔柴不足以达之,燔祭时烟气升腾,直达高空,容易被天神接受。

2.灌注

祭地神使用。《周礼·大宗伯》说:“以血祭祭社稷”。血祭的方法,据清人金鹗在《求古录·燔柴瘗埋考》中解释:“血祭,盖以滴血于地,如郁鬯(酒)之灌地也。”可见灌祭就是把用来祭祀地神的血和酒灌注于地,血、酒很快就渗透到地下,人们认为这样可以达之于神。

《礼记·郊特牲》载:“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阴达于渊泉。灌以圭璋,用玉气也。既灌,然后迎牲,致阴气也。”“臭”指香气,周人降神以香气为主,所以献神之前先灌鬯酒,用香气浓郁的郁香草调和鬯酒,香气就能随着灌地通达于黄泉。灌鬯用的勺以圭璋为柄 ,是为了发挥玉的润洁之气。

3.瘗埋

就是挖坑将祭品埋没,祭山神和地神使用。《山海经》中保存着丰富的山神崇拜资料,如《南次二经》之首:“其神状皆龙身而鸟首,其祠(祭祀),毛(牺牲)用一璧瘗,糈(祭祀所用谷类)用稌。”《北山经》之首:“其神皆人面蛇身,其祠之,毛用一雄鸡、彘,瘗,吉玉用一圭,瘗而不糈。”在《山海经》所列各种山神的祭法中,瘗埋占绝大多数。祭地神时除将血、酒灌注于地,其他祭品则要挖坑瘗埋。《礼记·郊特牲》孔颖达疏:“地示在下,非瘗埋不足以达之。”也就是说,只有将祭品埋于地下,地神才会知道人们正在祭祀他,才能接受祭品。

4.沉没

祭水神使用。《竹书纪年》、《帝王世纪》等书中有帝尧沉璧于洛水以祭洛神的记载,这可能出于传说。但甲骨文提供的材料是确凿可信的。甲骨中有这样的记载:“求年于河,尞三牢,沉三牛,俎牢。”考究其字形,“沉”字正是把牛或羊沉入川中的象形。而且,用人祭河神的记载在甲骨文中也有所见。如“丁已卜,其尞于河,牢,沉嬖,”“辛丑卜,于河妾”。嬖、妾就是作为牺牲的女子,将其沉入河中祭神,这实际上就是后世所说的“河伯娶妇”。周代以后,沉祭仍很盛行。《周礼·大宗伯》谓:“以狸沉祭山川林泽。”郑玄注释说:“祭山林曰埋,川泽曰沉。”《仪礼·觐礼》也说:“祭川,沉。”水神居住在水下,将祭品沉入水中,容易被水神接受。

5.悬投

祭山神使用。“悬(县)”又叫“升”,就是把物品悬挂起来礼神。《仪礼·觐礼》说:“祭山丘陵,升。”《尔雅·释天》也说:“祭山曰庪县。”《山海经·中山经》记祭祀“自甘枣之山至于鼓镫之山”诸山神的礼仪是“毛太牢之具,县以吉玉”,即将祭品用玉悬挂起来。“投”就是将祭品投放于山中地上。《山海经·北次二经》记祭祀“自管涔之山至于敦题之山”诸山神的礼仪是“毛用一雄鸡、彘、瘗,有一璧一珪,投而不糈”,即将祭祀用的璧和玉投掷远处,而不陈列祭具。

祭祀的场所

祭祀,总要在某些地点举行。早期的祭祀没有固定的场所,随时随地均可祭献。随着祭祀规范化,逐步出现了固定的场所。最初的祭祀场所是比较简单的。如祭天,或在高山上,或在大树下,或在水边,或在杆下。后来为了表示对神灵的虔诚,便修建了神庙或祭坛。

祭祀场所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平地

这是最原始最简单的祭祀场所。古人认为,最重要的祭祀,祭祀场所反而最质朴,往往不用封土作坛,只把一块平地扫除干净即可祭祀,古人称之为“墠”。《礼记·礼器》称:“至敬不坛,扫地而祭。”《礼记·祭法》说:“除地为墠”。

2.坛

《礼记·祭法》注:“封土为坛”,即用土石堆砌成一个高出地面的祭坛。因祭祀对象不同,坛有不同的形状。祭天用圆坛,古称“圆丘”;祭地用方坛,古称“方丘”。坛的高度和宽度因时间、地点、等级而不相同。坛和墠通常位于城郊,偶尔也有设于山上的。秦汉封禅礼,就是在泰山顶封土为坛以祭天,叫“封”;又在梁父山扫地为墠以祭地,叫“禅”;合称为“封禅”。

3.平坑

就是在地上挖一个大平坑作祭坛,古人称“坎”。《礼记·祭法》说:“掘地为坎”。《礼记·祭义》称:“祭日于坛,祭月于坎。”坛与坎是相对的,坛高起为阳,坎下陷为阴。

4.宫庙

在坛或墠的基础上又筑墙盖屋,即成为宫;宫中陈列上祭祀对象以后,就成为“庙”。宫庙最初只是为人神而建造的,后来许多神灵有了庙,如土地庙、龙王庙、城隍庙等等。但社坛上不得盖房,否则被视为“丧国之社”。

5.坟墓

在坟场墓地祭祀神灵是较原始朴素的方法,它多用于祭祀祖先神。古人认为,到坟墓祭祀离祖先最近,祖先神听得最清楚。《礼记·檀弓下》记载:孔子出外游说时,“去国则哭于墓而后行,返其国不哭,展墓而入”。

我们了解了祭祀的对象、祭品、场所等要素,但要全面认识祭祀文化,还必须了解祭祀的仪式和礼制,了解古代祀典和民间习俗,对于这些,我们将做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①何星亮:《中国自然神与自然崇拜》,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

②詹鄞鑫:《神灵与祭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③徐华龙:《中国鬼文化》,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

④刘晔原、郑惠坚:《中国古代的祭祀》,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1996年版

⑤杜希宙、黄涛:《中国历代祭礼》,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版

祭祀的禁忌

在院内东南树索罗杆,不得污秽,不许在神杆下拴马和喂家禽。祭祀前要进行斋戒,包括沐浴更衣,不能喝醉酒,不得食肉动荤,不参加吊丧,不到有病人家问病,不得淫邪玩乐,总之一切不吉利肮脏的事都不得参预。祭祀日子还有十二禁忌:一忌意不诚笃,一忌仪度错乱,一忌器物不洁,一忌生气口角,一忌衣冠不整,一忌闲谈外事,一忌喜笑无度,一忌长幼无序,一忌投犬顿器,一忌刀勺声响,一忌内祭未毕,不洁出屋,一忌外祭未毕,不洁入屋。沈阳满族在祭祀中还祭“神马”,满语称“他合马”。“神马”拉车,不许女人坐。“神马”死了,要埋葬,不许吃肉。“神马”又称“祖马”,享受很高的礼遇。

各地习俗

旧时临泽祭祀习俗主要有祭神、祭祖先、祭孔子等几种。

祭神。每年农历三月“清明节”,蓼泉、沙河、板桥等地举行“城隍爷”出府游行的祭祀活动。其意是城隍出府视察人间善恶,活动由当地会首每年轮流主办,请道士吹打念经,用八抬大轿将庙内的木头城隍(偶像)抬出,前护后拥,鸣锣开道。蓼泉将偶像送城西行宫,沙河送城东门外临时搭设的彩棚;板桥则将木偶城隍送西湾庙、北湾庙祭祀三天,尔后抬回放置原处。据说板桥堡子里的木头城隍爷把鞋也穿烂了,衣服穿破了。实际全是老鼠所为。

原蓼泉县城在每年“立夏”前一日,要举行祭“风神”活动。其仪式放在夜晚举行。活动由县政府主办,地点在西门外草滩。白天请道士念经,傍晚由县长亲自出场主祭,还要由警察带上一个监狱在押的犯人。设堂焚香、叩拜、读祭文后,把犯人带到挖好的坑前,由“刽子手”持刀装模作样子表示砍去犯人头颅,实际以猪头或羊头代替人头,抛入坑内掩埋,然后带犯人回监狱。其用意是以“活人”祭了风神,祈求“立夏”后再不要刮大风,祝愿当年庄稼丰收。祭祖先。三月“清明”、七月十五为纪念祖先的日子(前已记述)。有些名门望族,在纪念先祖之日,在坟茔里要续族谱、家谱,有的要重立“族规”,如有的后人做了偷牛盗马的事,要在坟茔里进行惩处,有的棍打四十,有的要一在坟茔罚跪儿个时辰,起到警诸后世的作用。

一些出门在外或远离家乡几年、数十年的人,回归故里,无论何时都要到坟上烧纸祭祀,谓之“谈先祭祖”。有些在外赚钱的富户,为荣光耀祖,显扬父母,不惜花费几百、几千两银子,重修祖坟,重新安葬祖先,请满堂僧道超度亡灵,还要大宴宾客,其声势显赫,令乡邻羡叹。

祭孔子。农历八月二十七日为孔子诞辰日,各地学校(主要是中学或乡中心小学),儒绅聚集一起举行纪念活动。蓼泉、沙河在文昌宫或文庙举行,有的在“魁星楼”举行,多数在学校举行。设祭堂,供奉“大成至圣先师孔宣王”牌位,儒绅按长辈、晚辈秩序排列,依次焚香叩拜。由唱礼人宣读仪程,如秦乐、鸣炮、献供撰、读祭文、焚香、化表等。社会地位较高者被推为主祭人,主持祭祀活动,其费用一般由民众分摊,也有参加者负担的。

另外,农村各地还有祭龙王、祭土地神、祭灶神、祭财神等活动。还有各地寺、庙、祠、观的各种祭祀活动。其意都是为了祈祷平安,保佑一方,风调雨顺,或消灾灭病。另外还有木匠祭鲁班,铁匠祭老君,毡匠祭阴仙,买卖人祭财神的活动。还有油房、醋房、染房、皮匠、鞋匠、挂面匠等,都各祭有主,不一细说。

猎头在现代还有一些解释,它和祭祀完全不同,就是网罗高级人才。游戏一些人把猎头放在公司的名字里,于是就诞生了一系列的猎头公司,例如烽火猎头公司等等!

祭祀时间

清明节:四月初五,传统节日和二十四节气之一,又称踏青节、扫墓节、聪明节等。

端午节:五月初五,是中国年历的一个节日-端午节。

鬼节:七月十五,中元节,人称鬼节。民俗相信,在这一段时间会有许多的孤魂徘徊在阳间,所以要有许许多多普渡祭拜的盛会来让他们早早地回去。

七月十三:地藏王菩萨的生日,据说他将救助一切行善的人。

十月初一:天气渐凉,民间有给亡人送寒衣的习惯。

十一月十六:此日祭供有请求佛主超度亡灵的意思。

十二月二十三:俗称小年,是祭祀迎春之日。

同时,可以在每月初一、初八、十五、十九、二十三、二十九和三十祭供,以消罪生福。另可按逝者卒日进行祭祀。

祭祀方式

每逢佳节倍思亲,清明佳节念故人。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烛光祭祀、设立家庭祭祀角、举行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渐普及。5种文明祭祀方式清明忆故人。

社区公祭:选派专职礼仪师进驻社区,由社区组织辖区居民敬放过逝亲属遗像,敬放水果、果品、气球等,逝者家属宣读祭文,公祭群众敬献鲜花,进行缅怀。

植树祭祀:群众可以植树方式祭奠故人,是一种绿色殡葬方式。

网上祭祀:市民可通过互联网表达对已故亲人的哀思,一种符合社会潮流的纪念方式,环保而且方便,没有时间和地点限制。如天堂公墓纪念网、清明网、同怀网等等。

放飞思念:社区可组织居民开展放飞白气球、放飞思念的活动。

清明节祭祀

清明节是中国三大鬼节之一(另外两个鬼节是七月十五、十月一)。“鬼节”即是悼念亡人之节,是和祭祀天神、地神的节日相对而言的。清明祭祀的参与者是全体国民,上至君王大臣,下至平头百姓,都要在这一节日祭拜先人亡魂。从唐朝开始,朝廷就给官员放假以便于归乡扫墓。据宋《梦粱录》记载:每到清明节,“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墓,以尽思时之敬。”参加扫墓者也不限男女和人数,往往倾家出动。这样清明前后的扫墓活动常成为社会全体亲身参与的事,数日内郊野间人群往来不绝,规模极盛。

民国黄帝陵祭祀活动

1935年4月,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推举委员张继、邵元冲,国民政府派邓家彦,陕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陕西省政府、西安绥靖公署公推邵力子、郭英夫、冯钦哉、雷宝华、李成钢、宋志先等,致祭于中华民族始祖轩辕黄帝陵,并确定清明节为“民族扫墓节”,岁岁举行仪式。扫墓代表原定于4月5日晨赴中部县(今黄陵县),因雨延期。6日下午5时抵达中部县后,当即谒陵行礼。7日晨8时,各代表齐集陵前,中部县各机关人员及民众有5000多人参加了祭祀活动。

1936年清明节,中国国民党特派陕西省政府主席邵力子前往桥山祭陵。邵力子主祭,杨虎城陪祭,省府秘书高崇福读祭文,中部县县长王幼成为司仪,祭仪完毕,并谒拜轩辕庙。

1936年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推动了国共两党的再次合作,一致抗日。1937年2月10日中国共产党致电国民党三中全会,提出五项要求和四项保证。从2月到9月中旬,国共两党就合作抗日问题进行了多次谈判。1937年4月5日清明节,国共两党在轩辕黄帝陵前举行了共祭仪式。上午10时,中国国民党特派委员张继、顾祝同,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特派陕西省政府主席孙蔚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和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朱德派代表林祖涵(林伯渠),各自携带祭文来到桥山,列队鸣炮致祭,并各自宣读祭文,参加祭祀的有千人以上。祭典由张继、顾祝同、孙蔚如等主祭,陪祭者有广西国内考察团张任民、梁寿笙、王赞斌、梁朝玑、王逊志、尹承刚、黄学礼等,与祭者有西京筹备委员会秘书主任龚贤明、西安绥署交通处长李百朋、省银行经理李维城等,举行扫墓典礼。祭台最前为主祭官,稍后为与祭团体代表,下为地方团体、学校及部队之参加典礼人员。今黄帝陵庙碑亭立有毛泽东在1937年手书祭黄帝陵文稿碑。国共两党共祭黄帝陵,对于推动抗日统一战线的建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38年清明节,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西安行营主任蒋鼎文、国民政府代表陕西省政府主席孙蔚如致祭黄帝陵,张国焘以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身份到黄帝陵参加祭礼。由省府秘书刘茵侬司仪。致祭事毕,由蒋鼎文、孙蔚如率全体与祭人员及学生、军队绕行陵墓一周,并登汉武帝祈仙台,拜谒轩辕黄帝庙。嗣后,程潜、蒋鼎文分别为大殿与庙门题写了“人文初祖”、“轩辕庙”匾额。

1939年清明节,中国国民党中央特派中委张继、国民政府特派陕西省政府主席蒋鼎文(民政厅长王德溥代)等致祭轩辕黄帝。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祖涵、陕甘宁边区参议员高岗率代表团参加了这次祭祀活动。前一日,张继等人步出县城北门至桥山东麓,谒黄帝庙,瞻仰一周,并在七抱古柏及汉武帝挂甲树前摄影留念。6日晨6时,省府人员及中部县长卢仁山等先至桥山陵寝布置礼堂,地方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约千余人,次第到达陵墓前列队与祭。由周宪章司仪,张继、王德溥主祭。

1940年清明节,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特派行营主任程潜、国民政府电派省政府主席蒋鼎文谒祭桥陵。程潜、蒋鼎文如仪行礼仪,全体谒陵人员绕陵寝一周,迨七时典礼告成。

1941年清明节,举行致祭黄陵大典,由国民党中央及国民政府代表彭昭贤主祭,陕西省教育厅长王捷三,保安处长徐砰济及中部县各界千余人陪祭,礼成并谒陵寝一周。

1942年清明节,举行恭祭黄陵大典。王陆一、熊斌代表中国国民党中央、国民政府主祭,陕西省财政厅长周介春、审计处长蔡屏藩、省党部书记王季高、委员章兆直等陪祭,地方各界约千余人参加致祭。1942年冬,国民党总裁、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国民政府军事会委员长蒋中正计划和胡宗南一起前往中部县(黄陵)桥山致祭轩辕黄帝,后未能亲自前来祭奠,题写了“黄帝陵”三字,所刻碑石至今保存完好。

1943年清明节的祭陵大典,主祭官为国民党中央代表王陆一、陕西省主席熊斌,陪祭官为省垣各机关代表张耀明、王保身、曹声铎、翟绍武、胡颐龄、杨鹏飞、胡寄聪等,参加者还有州师范、洛川中学师生、驻军官佐共200多人。晨光初启,晓阳穿林而入,祭陵代表陆续登临。6时整,大典开始,主祭官国民党中央代表、中委兼晋陕监察使王陆一,国民政府府代表、陕西省政府主席熊斌,于军乐悠扬声中,率全体致祭人员肃立就位。以次上香献爵献花后,恭读祭文并向黄帝陵寝行三鞠躬礼,默念三分钟。乐声既止,鸣炮致祭。全体与祭人员,绕行陵墓一周。礼成,留影志盛。

1944年清明节,谒祭中华民族始祖轩辕黄帝陵寝大典,主祭人谷正鼎、祝绍周,陪祭人张大同、王树滋、米志中。各界约千余人参加。6时许举行恭祭典礼,上香献花献爵后,由谷正鼎、祝绍周先后恭读祭文。礼毕,全体绕陵寝一周。接着全体与祭人员下山谒黄帝庙,并举行奉祭仪式。

1945年清明节,国民党中央及国民政府特派祝绍周代表恭祭黄帝陵,为天雨所阻,由第三区专员余正东代为谒祭。

1946年清明节,国民党中央及政府派代表往黄帝陵致祭。

1947年清明节,国民党中央、国民政府代表田炯锦往黄帝陵致祭。

1948年3月10日黄陵县和平解放。清明节,黄陵城关的人民,黄陵县府和中共黄陵县委的干部,西北人民解放军“功劳”部四支部的指战员,黄陵师范和师范附小的师生,前往祭谒黄帝陵墓。在苍绿松坊上有一副对联:“光复黄帝陵,扫清蒋胡邪妖氛;解放全中国,建立民主新家邦”。祭亭案上满陈祭菜、酒澧、果品、花圈等。银烛放焰,香烟缭绕,四望群山拱卫,仰瞻古柏参天,典礼隆重庄严。主祭人刘景范、赵寿山、甘泗淇,陪祭人关中分区代表、中共关中地委副书记杨伯伦,黄龙分区代表、中共黄陵县委书记李生,驻军“功劳”部四支部代表、政委徐文礼及市民代表等。同日,国民党在陕西省政府大楼北端布置礼堂,举行遥祭黄陵大典,由祝绍周主祭,省府各厅处局长陪祭。

1949年清明节,祭谒黄帝陵墓,参加祭陵者有边区政府代表、教育厅厅长贺连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代表高锦纯、中共黄龙地委书记强自修、黄龙分区专员黑志德以及黄陵县工、农、兵、学、商各界一千五百余人。在晨光曦微中相继步上城北的桥山山顶,通过古柏参天的山路,穿过苍翠的松坊,集聚在陵前的阔场。祭前会场上荡漾着雄壮愉快的歌声:“永远的胜利,永远的光明。”“生活在解放区真是快活。”祭奠仪式庄严隆重,在洪亮的军乐和礼炮之后宣布开始,由贺连成厅长主祭。斟酒、献爵、献花、恭读祭文,烛光辉煌,香烟缭绕,祭毕,贺连成厅长及驻军代表均在陵前发表了讲话。

1949年清明节,国民政府代总统李宗仁特电陕西省政府主席董钊为代表遥祭黄陵。典礼在西安新城大楼北面举行,由省府秘书长蒋坚忍代表董钊主席任主祭官,省政府各委员及各厅处及师专校长刘安国等陪祭。

除清明节公祭外,民国时期还有一些名人到黄帝陵进行拜谒。如1918年爱国志士于右任于清明节在中部县县长陪同下冒雨拜谒黄陵,并写有谒陵诗一首:“皇祖威灵我欲攀,西征间道礼桥山。弥天风雨伤今日,垂老仓皇过此间。独创文明开草昧,高悬日月识天颜。干霄古柏摩挲遍,挂甲何人亦等闲!”他到南京后即约友人,搜集和整理有关史籍记载,辑成《黄帝功德纪》,并亲撰序言,于民国24年(1935)4月初,由南京仿古印书局排印出版。

1940年5月,朱德总司令从山西抗日前线经西安返回延安时,在茅盾等人的陪同下,25日登上桥山,拜谒黄帝陵。

1940年3月,陈嘉庚率“南洋华侨回国慰劳视察团”,先到重庆,继至延安。于当年5月31日赴延安途中,过中部县(今黄陵县)时,曾谒祭黄帝陵。为了唤起四万万民众和国共两党联合抗日,当时在苏维埃政府工作的谢觉哉,分别在1937年7月和1943年,先后两次前往黄陵县谒陵拜祖,并写下《谒黄陵》、《黄陵古柏》等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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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9: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