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林镇 |
释义 | 海林镇隶属海林市管辖。位于市境东南部,地处海浪河下游,为海林市政府驻地。滨绥线铁路从境内通过,设有海林站。 海林镇,原为海林县县城,因而得名。原名“帐房山”。清代中晚期,始有居民。因东面有一突兀小山峰,形似“帐篷”,故名“帐房山”。清末,修筑中东铁路在帐房山建成火车站,定名“海林”,“帐房山”一名遂废。1910年(清宣统二年),隶属宁安府。中华民国成立后,1921年隶属宁安县团聚乡。东北沦陷时期,1933年设海林保,1939年改为海林街,约有人口七八千人,已经形成集镇。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8月设置新海县,为新海县城,设置海林区。1948年9月,新海、五林两县合并为海林县后,仍设海林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49年10月改为第六区。1956年3月,撤销海林县,划归宁安县管辖,同年4月设置海林镇。1958年9月,成立海林人民公社。1962年10月30日,恢复海林县,始为海林县城。1964年5月,将海林公社划分为海林镇公社和新合农村公社。1980年将海林镇公社改称海林镇。 海林镇地处海浪河下游及其支流斗银河河谷地带,地势低平。属平原河谷区。全镇总面积4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9万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和蔬菜。省属海林林业局驻于镇内。镇办工业主要有树脂布厂、锅炉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1.12亿元。全镇共辖4个街道和新海、共和、光荣、模范、蔬菜、牧羊场、江头等7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8.3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83万人;朝鲜、满、回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2%。镇政府驻地林海路南段。城镇东山有革命烈士陵园以及杨子荣烈士墓。 海林镇 辖8个社区、32个村委会:新兴社区、子荣社区、英雄社区、海浪社区、林海社区、方兴社区、广场社区、团结社区、模范村、新海村、光荣村、共和村、蔬菜村、江头村、富强村、秦家村、永安村、泡子村、林山村、东德家村、斗银村、新民村、红光村、三合村、安乐村、马北村、大石头村、永丰村、新合村、平和村、五星村、江北村、石河村、石东村、文明村、大岭村、西德家村、密南村、庙山村、卢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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