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舒兰市档案局 |
释义 | 局 长:何庆阳(2001年11月任职。负责全面及综合科工作) 副局长:徐彩霞(2003年1月任职。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指导科、管理科、方志科工作) 内设机构情况:综合科、指导科、管理科、方志科。 舒兰市档案馆原馆址位于舒兰市人民大路257号(于1992年12月末由市文化宫搬入此处),馆舍面积434平方米,库房面积112平方米。 2007年12月26日档案局(馆)搬迁到舒兰大街5369号(建设局、图书馆南侧西走50米),馆舍面积2000平方米,库房面积300平方米,展厅120平方米,现有密集架245组。 1959年4月20日舒兰县档案馆成立,编制3人。县档案馆是县委和县人委直属的文化事业机构,日常工作由县委办公室主任直接领导。1962年3月精简机构,县档案馆编制由原有的3人减少到2人,编制纳入县委办公室,档案业务由县委办公室直接领导,对外保留档案馆名义。是年11月,县委决定将县档案馆工作从县委办公室划分出来,恢复舒兰县档案馆实体,配备事业编制2 人,其中馆长1人。1966年5月至1975年6月,由于开展“文化大革命”,档案馆机构处于瘫痪状态,档案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负责。1975年7月1日恢复了舒兰县档案馆,编制3人,其中馆长1人。1980年4月1日成立舒兰县档案局,局、馆合署办公,隶属于县委、县革委会的直属机构,业务工作由县委办公室主任分管。编制5人,其中副局长1人。1984年2月,编制为7人,1985年12月17日根据省“吉事编字258号”文件,确定舒兰县档案局(馆)编制17人(1986年配到11人),其中副局长2人,1986年1月,县档案局(馆)的财经管理由县委办公室划分出来,单列户头,实行财经独立。 1986年4月,县档案局既是县委机构,又是县政府机构,列入政府编制序列,县档案局为县政府直属局,由县委、县政府共同领导,以县委为主,县档案馆是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与县档案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是年6月,县档案局设立内部机构。设有业务指导股、档案管理股,负责全县档案业务指导和档案管理工作。1994年9月机构改革,将档案局(馆)列为市政府正局级直属事业单位,编制为18人。2001年11月舒兰市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将舒兰市档案局(馆)更名为“舒兰市档案管理中心”(加挂档案局牌子),人员编制由1996年的19人减少到13人(其中离岗4人、提前退休2人)。经人事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为13人。截至到2008年12月末在岗人数为12人(其中1人全民创业)。 舒兰市档案馆原馆址位于舒兰市人民大路257号(于1992年12月末由市文化宫搬入此处),馆舍面积434平方米,库房面积112平方米。 2007年12月26日档案局(馆)搬迁到舒兰大街5369号(建设局、图书馆南侧西走50米),馆舍面积2000平方米,库房面积300平方米,展厅120平方米,现有密集架245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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