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磐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磐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统筹管理全县人事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和鉴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失地农民保障、农村养老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人事工作以及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并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人才开发、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研究制定贯彻上级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3、负责全县国家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办法,依法对全县国家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 4、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制度的综合管理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推荐、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的政策规定。发展、规范人才市场,综合管理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特殊人员的交流调配;负责全县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除师范院校)的就业指导与管理工作。 6、综合管理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研究制定上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调整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对全县职工工资和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 7、负责全县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和随调(迁)家属的安置协调工作。 8、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进行的行政奖励。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政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承办县政府任免事项。 9、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管理和晋升技术等级资格认定。 10、负责全县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管理协调外国专家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 11、统筹管理全县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安置工作,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负责国家规定的劳动力安置和劳动力调配工作。 12、实施劳动监察。负责处理、调解、仲裁人事、劳动争议。 13、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及农村有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的社会保险工作。制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 14、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15、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指导就业前的职工技能培训、在职职工的技能、等级培训及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技能、等级鉴定,组织劳动、职业技能竞赛。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1、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相关考核工作; 2、负责文字秘书工作; 3、负责信息、信访和联系乡镇工作; 4、负责后勤服务和对外接待工作; 5、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6、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1、负责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军转干部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的审核工作,配合做好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工作; 5、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称教育科1、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2、 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审核和推荐工作; 3、 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 4、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5、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 6、 负峡国外智力引进和专家管理工作; 7、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资福利科1、综合管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和分配制度改革; 2、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干部、工人)退休审批和离退休费审核; 3、负责有关工作人员工龄和参加工作时间确认; 4、负责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报批; 5、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保险科1、负责社会保险政策的社保政策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社会保险制度的检查落实和汇总报告工作; 3、负峡社保基金监督和特殊项目列支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工伤事认定工作; 5、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资格审查认证工作; 6、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动保障科1. 负责劳动保障政策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2. 负责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 3. 负责就业指导、培训及信息统计工作; 4. 负责因工、因病劳动能力程序鉴定; 5. 负责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工种审定和退休(退职)手续的审批工作; 6. 负责企业职工招收调动、再就业手续办理工作; 7. 负责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审核工作; 8. 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仲裁法规科1、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 3、负责人事、劳动争议的预防和仲裁工作; 4、负责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5、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才中心1. 参与制订全县人才工作政策,完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2. 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人才智力管理服务工作; 3. 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企业人才引进工作; 4. 负责人事代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5. 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信息中心1、制定社保信息系统的建设标准、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 2、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 3、负责信息系统的网络数据库、门户网络及内部办公系统的建设、维护; 4、负责地税、银行、医院、药店、社区联网的数据维护和安全运行; 5、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培训中心1、公务员更新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省英语等级培训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 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5、职业技能鉴定 劳动监察大队1、做好劳动保障监察规范管理工作; 2、做好劳资纠纷调处和案件查处工作; 3、做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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