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内阁官制暨内阁办事章程暂行谕 |
释义 | 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5月8日,清政府面对立宪派持续不断的请愿运动,被迫颁布了《内阁官制暨内阁办事暂行章程暂行谕》,即行宣布“组织责任内阁,采取各国君主立宪之制”,正式成立了以庆亲王奕劻为总理大臣的“责任内阁”。 《内阁官制暨内阁办事暂行章程暂行谕》对于新内阁的基本组织结构与职权作了明确的规定:内阁由国务大臣组成,国务大臣以内阁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和各部大臣充任,内阁总理大臣1人,协理大臣1—2人,各部大臣为外务、民政、度支、学务、陆军、海军、司法、农工商、邮传、理藩10部大臣各1人,国务大臣均候特旨简任,辅弼皇帝,担负责任。内阁职权为会议下列各项事宜:一是法律案及敕令案并官制,二是预算案及决算案,三是预算外之支出,四是条约及重要交涉,五是奏任以上各官之进退,六是各部权限之争议,七是特旨发交及议院移送之人民陈请事件,八是各部重要行政事件,九是按照法令应经阁议事件,十是内阁总理大臣或各部大臣认为应经阁议事件。 大清帝国第一届责任内阁13名成员是:内阁总理大臣:庆亲王奕劻,皇族宗室。 内阁协理大臣:那桐,满洲镶黄旗人;徐世昌,汉族,直隶天津人。 外务部外务大臣:梁敦彦,汉族,广东顺德人。 民政部民政大臣:肃亲王善耆,皇族宗室,满洲镶白旗人。 度支部度支大臣:贝子衔镇国公载泽,皇族宗室,满洲镶白旗人。 学部学务大臣:唐景崇,汉族,广西灌阳人。 陆军部陆军大臣:荫昌,满洲正白旗 海军部海军大臣:郡王贝勒载询,皇族宗室,满洲镶白旗人。 法部司法大臣:绍昌,皇族觉罗,满洲正白旗人。 农工商部农工商大臣:贝勒贝子溥伦,皇族宗室,满洲镶红旗人。 邮传部邮传大臣:盛宣怀,汉族,江苏武进人。 理藩部理藩大臣:寿耆,皇族宗室,满洲正蓝旗人。 该内阁成员13人中,汉员4人,其余9人均为满人,其中又有7人为皇族,这7人里1人为觉罗,其余6人皆为宗室,包括两个亲王。为十足的“皇族内阁”。大权实际依然集中在满族乃至皇族权贵手中,这是清政府力图继续推行皇权专制的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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