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芦家台村 |
释义 | 芦家台村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石马乡乡政府驻地西南2.5公里。 地处杏山山麓,地势高阔。设一村民委员会。 共445户,1,548人。耕地880亩。主产小麦、玉米,盛产大白菜。工副业有五金厂等。建国前,绝大部分民房均为破陋草房,现基本都改建为瓦房。村中文娱活动活跃,素有“吕剧之乡”的称号。 《毛氏族谱》载:“吾祖原江南镇江人也。始祖光耀,自明洪武初年随永乐圣驾迁直隶枣强。自枣强又迁至山左,即今泰安府莱芜县之西北鄙方安子庄居住,后又迁芦家台。”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莱芜县志》亦有“芦家台”宇样。据此,明代已有此村。建村前,村东有一平展高阔土台。芦姓先来此定居, 人丁繁衍,故名“芦家台”。芦家台是革命烈士郇升太和宋建义的故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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