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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
释义

西北政法大学是国内首家自发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院校。西法大有诊所教师11人,开设有民事法诊所、立法诊所、公益法诊所和社区诊所。其中,民事法诊所学生通过咨询和代理社会弱势群体的民事案件,立法诊所学生通过促进和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制度建设,公益法诊所学生通过关注和代理公益诉讼案件,社会诊所学生通过探索社区解决纠纷的机制建设,学习律师执业技能,培养法律职业道德,学习从实践中学习的方法。

引入诊所法律教育是西法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进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法学实践教育的重要举措。自2000年9月至2005年9月,589名同学参加了诊所学习,代理诉讼案件108起,提供义务案件咨询2657件。西北政法大学于2004年成功建设全国第一家诊所法律教育信息网

西北政法大学是国内首家创建立法诊所的院校。2001年以来,先后受西安市老龄委、西安市妇女研究会委托,对两部地方立法草案进行了立法论证和立法调研,提供了立法援助。西法大法律诊所教学成果《立法诊所项目援助教学改革》,于2003年12月25日获得陕西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一等奖。

一 项目概况

(一)诊所的创立与特色?

该院法律诊所首期开设于2000年10月至2001年元月,时值我院全力探讨法学教育改革和强调素质教育的20世纪最后一年。首期诊所教师由汪世荣、杨宗科、王政勋、郭升选四位老师担任,法学一系98级30名学生经过挑选进入诊所学习。诊所为西安市高家堡小学女教师王娟提供了人身伤害赔偿申请再审案代理法律援助。2001年3月5日,我院2000级刑法专业研究生接受西安市老龄委委托,开始《西安市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的立法援助。从2001年9月第二期法律诊所开始,我院诊所课程在每学年的第一、第二学期各开设一次。从第四期法律诊所开始,我院分设立法诊所和当事人诊所两个诊所,诊所课程与其他选修课程一起选课(本学期选好下学期学生);诊所学生可以选择在立法诊所或当事人诊所学习。法律诊所课程为大三学生选修课,共68学时,每周4学时,计4学分。学生修完课程,经考试合格,给予学分。?

该院法律诊所的特色如下:

第一,在全国第一家自行启动诊所项目。在未受福特基金资助情况下,我院与其他7所法学院校一起于2000年9月启动诊所项目,为法学院校自行启动诊所项目积累了一定经验。我院从2001年9月起接受的福特基金资助也系部分资助,我院投入项目经费的1/3,也在全国具有代表性。?

第二,在全国首创立法援助项目。在其他法学院校的诊所中,仅仅局限于司法个案的援助。我院在全国率先创立了立法诊所,在推动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中,探索有益的经验。?

第三,从事法律诊所教学的教师队伍稳定,担任第1至3期的4位教师中,1人有博士学位,2人有硕士学位,1人系硕士生课程班结业;有教授2人,副教授2人。诊所教师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

第四,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法律诊所资料中心,为诊所师生提供充分的资料信息资源。?

第五,在司法个案援助中,率先将民工群体作为专门的援助对象之一,以直接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与质量,间接改善农村法律观念。?

第六,与全国最早的学生法律服务组织——西北政法学院学生法律服务中心形成教学性社会实践的联动体制,将国外教学资源与本院特有的教育资源有效利用。?

(二)学生的选拔与考核?

我院诊所学生的选拔,以“个人目标与人生设计”为题,由选课学生写出书面申请。诊所教师根据学生目标,确立进入诊所学习的学生名单。在挑选学生时,首先考虑的是申请学生有无参与法律实践的愿望,其次着重考察申请学生是否希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义务的法律援助。所有不符合这两个标准的学生,均不被接纳进入诊所学习。学习结束时,学生以“学习总结”为题,对自己在诊所的学习和诊所自身的教学作出评估。通过评估个人目标完成的情况,学生既进行自我评价,明确自己的优势与不足,作为以后努力的方向;又对诊所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改革和提高诊所教学的质量。因而,学生在诊所中的表现,学生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的质量、学生从自身经历中思考学习的能力,都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依据。?

(三)教学与模式?

1、 课堂教学?

(1) 课堂教学的内容?

我院诊所课堂教学共分15个专题:?

诊所课程与诊所法律教育;?

接待当事人的技巧;?

案件陈述;?

证据方法;?

策略选定;?

非诉讼法律事务之一:合同;

非诉讼法律事务之二:谈判;?

诉讼法律事务之一:观摩审判;?

诉讼法律事务之二:庭审程序;?

诉讼法律事务之三:模拟审判;?

判例方法;?

立法调研与论证;?

法律实施后的反馈与修改;?

法律职业操守;?

法律诊所教学反馈。?

(2) 课堂教学的方法?

我院诊所课堂教学的主要教学方法包括:?

角色扮演:由诊所学生分别扮演诸如因相邻权争议而正在苦恼的公司经理、年近70岁因与继女发生遗赠抚养纠纷的客户、借贷纠纷的借款人、作为当事人邻居的证人等不同角色,并由诊所学生模拟律师对其予以接待。在角色扮演中,指导教师事先发给学生“角色指南”,要求学生将自己置身于一个特定的场景中,积极地体验各类角色的心理感觉,在自己所处的特定场景中,按照自己的思想和体验作出行动反应。学生在教师发给的“角色设定”范围内,予以模拟。模拟接待律师的学生,则根据“操作备忘录”的要求,明确目标与任务,制定接待计划,并寻求指导老师的帮助。角色扮演促使学生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

小组方法: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学生分成4—6人的小组,或展开小组的讨论,或在小组内进行模拟。例如,关于一项具体合同的审查,先由小组进行。在小组内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之后,再以小组为单位在全班介绍各小组的讨论意见。又如,在开庭之前,所有案件都必须进行一次以小组为单位的模拟。我院之所以将办案小组确定为4人,也是考虑到小组讨论和模拟的需要。4人小组从人数上讲,在任何问题的讨论上较容易展开;在案件小组中,有2名学生以代理人身份出庭,责任较为分明;在案件模拟时,有2名学生模拟对方代理人,由于4名案件小组成员都十分熟悉案情,因而更具对抗性;在正式的听证或听审中,始终有2名学生以观察员的身份参与其中,有助于及时的总结和反馈。实际上,4人小组也有助于学生相互之间展开监督。小组方法有助于培养团队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大脑风暴:就同一问题,由所有学生提出各自的解决方案。这些方案,可以基于不同的分析方法,站在不同的角度,以发散性思维为基础,讨论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例如,“如何进行法律陈述”,学生可以基于自己的不同经历,不同理解进行不同角度的总结。对大脑风暴中所提出的各种解决方案进行系统的分析,还可以引导学生更深入地、更有条理地思考。大脑风暴使学生的思维受到最大限度的拓展。

当然,诊所方法正如诊所教育本身具有创造性和挑战性一样,要对其作全面的描述是困难的。乔治顿大学对《当事人陈述》的讲解,便是通过积木游戏的方式进行的。积木游戏将提问的规则、技巧、陈述问题的准确性、语言表述的特点及局限、关于陈述的理解等内容,以游戏的形式,活泼、生动地得到了体现。?

2、法律援助?

我院诊所法律援助的领域包括两个方面:一为立法援助,二为司法援助。其中,司法援助又具体分为老年人法律援助、残疾人法律援助、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进城务工民工和贫困下岗职工法律援助等不同领域。在具体的司法援助中,由四个学生一组分组进行个案援助。参加诊所的学生,每两个学生必须在诊所课程进行期间,完成一起案件的实际代理或辩护。?

3、对学生的指导?

我院诊所教育中,学生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无论教学计划的制定还是实施,无论课堂讨论还是会议安排,学生都起着主导的作用。诊所教师尽量避免直接告诉学生答案。诊所教师的职责,主要是监督学生的工作,引导学生思考理论与实践的相互作用,以及现代民主社会下律师的准则。对学生的指导,除由诊所教师担任外,我院还聘请其他专业课教师兼任。课堂教学的部分内容,我院还聘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审判长、审判员讲授。

4、课程的任务?

诊所课程的重要任务,是探索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与路径。为了便于诊所师生完成教学任务,我院为诊所课程指定有专门的教室,开僻有专门的接待室,开通了热线咨询电话,并配备有专门的办公、教学设备。诊所师生通过教学活动探索学习规律,思考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通过咨询、代理、立法论证,向社会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推动法律改革;通过从自身经历中学习、总结,学习学习方法,提高自身技能;通过小组活动,学会合作、反馈,培养团队精神;通过不断总结,完善诊所教学。?

(四)诊所管理?

1、诊所的管理体制?

诊所在业务上受院教务处指导。诊所的对外实践教学活动,由教务处教学实践科予以配合。学生日常教学管理,由诊所聘请的专职人员负责,并由各系教务办协助。?

2、诊所管理的主要制度?

我院的诊所教学,与我院学生社团紧密联系。西北政法学院学生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于1985年,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诊所学生的援助活动均以学生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诊所学生在开展法律援助时,遵守六项具体的诊所管理制度即:《日常值班制度》、《接案与代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图书资料管理制度》、《学生奖惩制度》、《案件的监督指导制度》。健全诊所管理制度,是诊所教学、援助活动得以有秩、高效进行的前提,也是诊所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

3、案件小组会议讨论的范围?

诊所学生必须明确,哪些法律、事实、战略问题希望获得教师非正式的回答,哪些问题希望独立研究,哪些问题可以利用校外资源寻求解决。利用诊所以外的资源训练、提高学生的技能,是诊所学习的重要方法。常规的案件小组会议只讨论重要问题。?

4、案件小组会议的目的与程序

通过讨论作出决定,是诊所学生的一项权利。因为,“兼听则明”,讨论有助于抛弃低水准的意见。在案件小组会议之前,学生必须写出讨论的书面计划,如果可能,还应确定每项议程的时间分配。议程一般应事先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以便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讨论。会议的前5分钟,与会者应对议程作出讨论,有必要时尚须变更议程。在会议的最后10分钟,应对本次会议进行反馈。?

(五) 初步的总结?

1、教学评估体系的构建?

诊所教学通过系统的课堂教学,提高学生的判断能力、合作技能,探求职业责任感;通过法律援助,学生开展有价值的公众服务,理解证据、事实和法律之间的关系。因而其有助于缩短法学院毕业生适应社会的周期,有助于建立高素质的法律职业阶层。在灌输式为主的现行法学教育模式下,诊所教学带来的根本变革已为广大师生所认同,但是,诊所教学的现状,并不令人乐观,因为现行的法学教学评估体系并未得到适时的改革。?

在现行的法学教学评估体系中,管理色彩、行政色彩十分强烈。学生关于学习方法的学习、关于主导性的培养、关于创造性的要求,均未受到应有的关注。教学的质量,尚未成为大学舆论的中心,学生的需要远未作为课程设计的根本性考虑因素。教学评估、课程评估未普遍推行,在仅有的评估活动中,也未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一句话,法学院校的决策,由于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左右,难于适应社会对高质量教学人才培养的需要。?

构建以学生为主体,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民主决策为中心的现代法学教学评估体系,既是法学教育进一步发展的出路,也是诊所教学发展的要求。?

2、学生目标与诊所目标的协调与统一

每个诊所学生,都应具有明确的个人目标。诊所选课时,参加选课学生即以“个人目标与人生设计”为题,撰写文章,诊所教师据以确定进入诊所学习的学生名单。学生目标的重要性表现在:其一,学生目标是实现诊所教学个性化的前提,诊所应当最大限度地体现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目标。其二,在诊所课程结束时,每个人都须写出书面的诊所学习报告,系统地总结自己的收获、诊所的成功与不足之处。尤其重要的是,每一位学生都需对自己目标的实现情况作出分析和总结。其三,学生目标是教师制定教学目标的重要依据。?

我院两届诊所学生在学习总结中,对如何实现学生目标与诊所目标的协调与统一,给予了充分的关注。诊所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往往严重地制约和影响着学生个人目标的实现。

二 立法诊所

我院在法律诊所项目中,专辟“立法援助”子项目。立法援助项目的援助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关于组织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立法建议案和为省、市地方人大,省、市地方人民政府起草的涉及社会权利保障方案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诊所为其提供立项论证、立法调查、立法草案拟定法律文件起草、筹办和主持立法论证会等。援助项目旨在探索我国立法中的民众参与的途径与方法,激发民众参与立法的热情,收集民众关于立法的意见和建议,论证民众参与立法的意义和价值,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水平。通过立法援助,加深学生对法律的理解,认识法律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并培养提高学生的立法技术运用水平。?

(一) 援助模式?

我院立法援助项目的教学内容与研究生、本科生其他课程,尤其是《立法学》课程相互结合,相辅相成进行。在前三期诊所教学大纲中,专设有立法援助的课堂教学内容,如《立法调研与论证》、《立法草案准备》《法律解释方法》等,也有相应的实践环节,从第四期诊所开始,专设“立法诊所”。主要援助方式有:提供立法项目论证服务;组织立法调研与论证;起草立法文书;组织立法论证;参加立法协调等。。?

(二) 项目启动过程?

2001年3月5日,西安市老龄委贾军孝、陈爱民二人就西安市人民政府责成西安市老龄委起草西安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地方政府规章、《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行政处罚暂行规定(草案)》(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希望法律诊所给予帮助。本着自愿报名的原则,以刑法专业2000级研究生为主,加上法律硕士2000级研究生、民商法专业2000级研究生部分同学,我院成立了由汪世荣教授负责的法律援助项目小组,并接受了西安市老龄委的书面委托。?

立法援助小组制定了《立法论证项目实施计划》,并得到委托单位的认可,予以实施。根据计划,法律项目援助小组向委托单位提交法律意见书,对原有《草案》作出评估,提出具体的修订方案,并拿出修订的草案。第二阶段的工作为对修订草案征求意见,起草正式草案。

第三阶段的工作为收集反馈意见,协助委托单位完成规章通过之前的准备工作。根据计划,第一阶段的工作于2001年4月1日完成。第二阶段的工作于2001年6月20日完成。第三阶段的工作至今尚未完成。(注:2001年7月,西安市老龄委将立法正式草案提交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法制局与老龄委、部分诊所师生分别在长安县、霸桥区老年协会收集听取了反馈意见,诊所部分师生专门开展了老年人免费乘车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并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立法草案。但该立法草案至今未上市长办公会议通过。)?

(三)项目的总结?

1、学生参与立法援助项目的热情?

立法援助项目中,学生有机会接触社会,通过与民众的接触、立法资料的收集,发现法律的价值和目标。学生有机会站在立法者的角度,审视法律,通过参与立法,影响立法进程和决策,引导社会发展,体验立法参与者的成就感。学生开始便对立法援助项目怀有浓厚的兴趣。在立法援助中,学生先后分组进行了多次讨论,收集了达100余万字的相关资料,撰写了共56篇论文。其中,有代表性的16篇论文,打印后正式提交给项目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作为立法背景资料归档保存。?

2、学关于政府规章的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规章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西安市人民政府作为陕西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有权制定规章。但是,通过讨论学生对委托单位提交的《暂行规定》(政府起草稿),提出了十分尖锐的意见。认为从立法宗旨、处罚种类、处罚适用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缺陷。例如,《暂行规定》(政府起草稿)在立法宗旨中申明:“为了贯彻、执行《老年法》、《陕西省关于实施老年法的实施办法》,但条文中基本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照抄、照搬。不同的仅是《暂行规定》(政府起草稿)中,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换成了“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财产的人”,因而可以将《暂行规定》(政府起草稿)视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老年版”。又如,《暂行规定》(政府起草稿)第18条所规定的执法主体为“市老年执法小组”,第19条所规定的执法主体为“市老年执法协调小组”,第20条所规定的执法主体为“老年法执法小组”,第23条所规定的执法主体为“市老年法执法协调小组或者老年法执法人员”,第27条所规定的执法主体为“老年法执法人员”。通过思考,诊所师生一致认为,地方立法和政府规章的质量,有待提高。地方立法和政府规章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在于立法参与的主体单一,立法者容易从狭隘立场、部门利益出发,设定权利义务,导致立法的随意性、偏颇性。将这一领域作为诊所援助的对象,十分必要。?

3、 学生关于国家法律、地方立法的认识?

(1)国家法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在立法援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该法立法的出发点似乎是城市,很少涉及农村老年人。在老年人问题上,农村面临着与城市完全不同的问题,但老年法并未区别对待。实际上,在中国现行立法中,都存在着立足城市很难适应农村情况的问题。又如,该法还存在着与其他法律、法规的不协调问题,《老年法》将老年人界定为“六十岁以上的公民”,就与劳动法规的规定难以一致。因为,男性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但女性职工则为55周岁。而且,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男性可以提前至55周岁,女性可以提前至50周岁退休。如果以职工退休作为确定是否为老年人的标准,《老年法》的规定似乎过于片面。再如,《老年法》第21条规定:“有关组织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不得无故拖欠,不得挪用。”此类条文由于立法本身文字表述上的含糊性、任意性,难以防范、杜绝拖欠养老金这一现象。“财政困难”、“经济不景气”、“优先保障生产”诸如此类的拖欠都难以归入“无故”拖欠之列,但却严重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地方立法存在的突出问题?

就《陕西省实施老年法办法》,学生在立法援助中认识到,其突出的问题包括:其一,《老年法》第17第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签订赡养协议。但《办法》第14条第3款规定:“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可以签订赡养协议书。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那么,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到底是出于法律的规定还是协议的设定?什么是这一协议的法理基础?其二,《办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需要改变产权关系和租赁关系的,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或者转移手续时,应当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而该法第45条却规定:“未经老年人同意,改变老年人的房屋产权关系和租赁关系的,老年人投诉后,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两个条文之间的矛盾暂且不说,在改变老年人的房产、土地过户、转移手续时,既然法律要求”应当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那么,未经老年人同意的改变,属于无效法律行为自不待说,应当对这类行为从根本上杜绝,倘若发生,应依法确认其无效。但是,《办法》却规定的是“依法处理”,难以使人明了其后果。?

三 当事人诊所

(一)案件来源?

1、 立法援助?

(1 )地方人大委托?

(2 )地方政府委托?

2、司法个案援助?

(1) 诊所常设热线电话接办?

(2) 诊所常设咨询场所接办?

(3 )市、区老龄委转办?

(4) 市、区妇联转办?

(5) 市、区残联转办?

(6) 其他?

(二) 司法个案援助项目的对象?

司法个案援助项目的援助对象,为特定的弱势群体。他们包括:60岁以上的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民工、贫困的下岗职工。这些弱势社会群体合法权益能否得以维护,直接关系到社会公正实现的状况。每个人都受到法律保护,是基本的人权内容之一。如果由于某些人自身条件限制,其权利不能得到有效维护,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公正。?

(三)司法个案援助的方式?

1、咨询:

诊所学生通过电话、现场及书面方式,向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应制作书面记录,书面咨询应留复印件存档。?

2、法律文书起草:

诊所学生可义务帮助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起草起诉书、答辩状、赡养协议、遗嘱、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协议、损害赔偿协议等法律文书。草拟的法律文书应留复印件存档。?

3、 实案代理:

诊所学生可以成对代理当事人事务,乃至以公民身份出庭代理案件。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诊所学生应以小组为单位,详细研究案件的各个方面,作出案件的初步计划;应进行必要的证据收集和调查工作;与当事人充分交换意见,代理当事人参加谈判、出庭,维护当事人权益。

(四)案件处理的实质标准?

1、学习过程中,每一小组必须接办一起诉讼或非讼案件。如果案件在学期结束时尚无法完成,且出现必须转交案件的情况,应由指导教师同意,并报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诊所学生应认真填写诊所日志,随时保留案件资料和每起案件包含的备忘录。一起案件的任何工作都应记录在案,档案文字用以反映案件处理的特定顺序及行动的每一步骤。?

3、 学生一旦被分配了案件,便应迅速行动。行动的主要方面包括:准备与当事人会谈,并主导面谈;充分研究案件的事实与法律,排除办案中有选择性的过程;在真正的面谈、听证会、开庭之前,举行模拟的面谈、听证会及开庭。?

4、指导教师应参加学和与任何当事人的首次面谈,听取或评论关于会谈的报告;定期评论案件档案;确定至少有一人以观察员身份出席所有的听证或其他正式程序;对学生提出的计划、证据、提案及相关文件,在正式使用前予以阅读并加以评论;对学生的作业加以反馈;在开庭前举行模拟演练。?

(五)案件资讯的保密

诊所教师和学生必须注意案件的保密工作。诊所学生之间,有权分享诊所内其他成员的案件信息资源。诊所外,学生不能谈论涉及当事人稳私、商业信息及国家机密的任何问题。诊所教师相互之间,有权分享诊所内所有的案件信息资源。在案件的保密工作方面,诊所教师应以身作则,从严要求自己,作学生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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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