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兰溪市农业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为市政府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土地使用权流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主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办事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三)编制全市农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负责种子种苗和农业产业建设项目工作。 (四)主管全市农业龙头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落实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制订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农业龙头企业的检查考核。 (五)研究制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指导效益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技术示范园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外向型农业的发展;制订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农产品的加工与流通;负责抗灾救灾农用物资的分配和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工作。 (六)负责农业科研、教育、新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管理;组织农业科研和推广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及农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乡、镇、街道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农业科研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教育、培训和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 (七)负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种子种苗、种畜禽管理,食(药)用菌种管理,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农机管理,兽医卫生监督,蔬菜基地建设与保护、农业技术推广等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绿色食品的申报和技术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 (八)主管全市农业外事、外资、外经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的农业经济和技术交流合作;做好农业对外招商,承担农业援外项目,推动全市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九)负责农业区划、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能源的推广管理工作;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十)负责全市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办好便民服务窗口,做好农技110及农业科技电话语音咨询系统的管理及内容更新工作;负责农业信息收集、整理;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 (十一)负责农业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主管国营农场的经营管理和体制改革工作。 (十二)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各单位的人事、劳动、财务、职工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三)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工作职责: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局属各单位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保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及党务、政策信息和行政监督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报告、规范性文件,制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指导农业宣传;参与扶贫工作;负责抗灾农用物资的分配;负责局属房产后勤接待等事务工作。指导农业系统和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局本级及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活动。 人事科教科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干部培训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推荐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做好局属单位职工职业技术等级及技师推荐工作;负责制订有关农业科技、教育、农技推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农业科研和推广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工作;负责农业科研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及农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科普宣传和科技咨询服务活动。 行政审批科工作职责: 1、受理办理县级农业系统执行的即时办理事项,即时核发证书;受理县级农业系统执行的承诺办理事项,牵头协调和督办现场勘查、审核、审批等工作,承诺期内及时分颁发证书;受理和初审县级农业系统执行的上级许可类工作事项(农机分中心受理和初审的除外)。 2、规范农业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做好与审批项目职能科室联系工作; 3、积极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其它相关工作; 4、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的初审、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检查、协调;负责审核以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做好以局名义作出的农业行政处理工作; 5、受理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受理农业行业行政执法投诉并组织查处; 6、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7、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产业信息科工作职责: 做好市场信息服务;负责全市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办好便民服务窗口,做农技 110 农业科技电话语音咨询系统的管理;主管全市农业外事、外资、外经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的农业经济和技术交流合作;做好农业对外招商,承担农业援外项目,推动全市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承办农业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及报批;负责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效益农业、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资源合理配置的指导;负责做好种植业、养殖业各专业技术站的协调和服务工作;组织农业技术项目的推广与指导。负责农业科技展示、农产品展销的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统计工作。 事业单位畜牧兽医局(副局级单位) 承担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动物疫病控制扑灭、动物产品安全的执法工作,具体承担或受委托承担畜禽养殖、饲料、兽药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制订,指导畜牧业发展,饲料、兽药、种畜禽的日常管理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畜牧兽医从业人员及动物疫病诊疗组织的管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开展农业法制的宣传教育;制定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动、植物检验检疫、农作物种子、植物新品种保护、农药、肥料、种畜禽、蚕种、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的监督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种畜禽、蚕种、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政许可的承办及相关证照的管理工作;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制定并落实有关规章制度。 粮油技术推广站 负责全市粮食、油料、大豆等作物新品种,新技术以及高效种植模式的引进、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有关粮油生产政策的宣传和落实。 经济特产技术推广站 参与制定特产(棉花、水果、茶叶、蔬菜、蚕桑等)技术推广计划和组织实施,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对先进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乡镇农技人员技术推广活动。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负责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负责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耕地使用权流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农业投入积累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和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工作;指导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植保植检站 承担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监测与发生趋势预报、预警及防治技术指导;承担全市新农药(药械),植保新技术的引进、研究、实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承担全市重大农业有害生物(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草案)、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应急预案(草案)的制订,负责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控技术的指导和培训,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农业植物疫情的封锁扑灭和监测防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对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实施检疫,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宣传、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及国家、省发布的各项植物检疫法规、规章制度。 土壤肥料工作站 土壤与肥料技术推广、土壤监测、耕地质量保护。 农机管理站 贯彻执行国家农机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农机化行业管理,承担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农机维修行业管理,承担产品质量管理和农机成人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指导农机化服务工作,协调农机跨区作业,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专业统计及其信息服务工作等。 农产品监督检测中心 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开展农产品生产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等;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培训;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及标志、标识使用监督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等。 农产品营销管理中心 负责兰溪市农产品进市场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与指导;负责兰溪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业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兰溪市农产品营销管理体系和物流配送等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兰溪市农产品目标市场的调查研究,预测并发布市场需求信息;组织指导农产品市场营销主体拓展国内外市场;负责各级农业展会的日常筹备与组织工作;负责兰溪市农产品经纪人、营销管理人员和农业龙头企业营销人员的培训,提高素质水平;配合做好兰溪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品牌的推介及认证工作与认证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完成上级农产品营销管理机构和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种子管理站 宣传贯彻种子法律法规和国家对种子产业的方针、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域种子发展规划,负责农作物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组织实施种子种苗工程;负责种质资源管理、品种管理、质量管理和种子储备管理;组织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工作;承担法定权限范围内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许可事项的审查审核;开展种子生产、经营人员的法制培训,种业数据的收集统计、编报及种业信息服务等;受主管部门委托,查处种子违法案件和调解种子质量纠纷。 家畜良种推广站 种畜禽质量管理、种畜禽繁育、畜禽品种改良、畜禽品种管理、畜禽良种推广、畜禽养殖新技术推广。 农民之家 兰溪农民之家是由农业局牵头,涉农部门通力合作,立足基层,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服务机构,采用一站式、柜台式和“三电合一”的服务模式,推广农业技术、交流农业信息、提升农民素质、打造农业品牌、对接营销市场,全方位为农民群众提供产前农资、产中技术、产后信息与市场对接等服务,是推广新技术的平台,连接新市场的桥梁,整合新要素的纽带,传播新文化的窗口,培育新农民的课堂,构建新农业的动力。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咨询指导。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展示展销。提供兰溪名优特农产品以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成果的展示平台和销售窗口;物技推广。开展种子、苗木、农药、化肥、兽药、水产药等项物技配套服务,进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开展上门服务;品牌推介。对全市特色农产品品牌进行有效整合,组织宣传与推介;信息发布。利用农民信箱网站、电视台《金色田野》栏目、电台《农民超市》栏目和《新农民》报等平台进行农产品供求信息、销售市场及农村土地流转、劳动力转移等相关信息的发布;教育培训。根据农民种养需要,邀请专家、举办培训班,进行技术教育和培训;协作沟通。对涉及非本位管辖的问题,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交流、沟通,并妥善处理与答复;完成其他上级部门布置开展的工作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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