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家庭除外责任条款 |
释义 | 简介所谓家庭除外责任条款是指保险人在机动车责任保险合同中规定,被保险人驾车造成其家庭成员人身伤害的,保险人对其家庭成员的伤害不负赔偿责任。即对机动车责任保险来说,只要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保险人原本应当赔偿,但保险人为了控制赔付,在保险合同中设计有“家庭除外责任条款”,将被保险人驾车造成家庭成员人身伤害的风险排除在外。“家庭除外责任条款”存在于世界许多国家的机动车责任保险合同中,各国法律对其态度不一。 美国对家庭除外责任条款的规定在美国,许多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中均有“家庭除外责任条款”,法院对“家庭除外责任条款”的基本态度是,该条款违反了公共政策,应当从保险合同中剔除这一条款,将这一条款作为无效条款对待,除非保险人有非常强势的相反证据证明该拒赔不违反公共政策。 在华盛顿金融责任法中存在一个公共政策,该政策保护那些因他人驾车过失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要求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予以赔偿。而“家庭除外责任条款”恰恰将这种赔偿排除在自己的赔付责任之外。因此,保险合同的这一条款违背了公共政策,应当作为无效条款对待。美国保险法学界建立了这一观念:“家庭除外责任条款”违背了公共政策,通常情况下应当从保险合同中删除,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造成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害应予赔付。这一观念已经写入了美国保险法教科书。 美国法院还为其对“家庭除外责任条款”的规制找出了理由。理由是: (1)“家庭除外责任条款”不同于其他除外责任条款。“家庭除外责任条款”的目的是防止道德危险,即防止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为获取高额保费合谋欺诈保险人,而其他除外责任条款的目的则在于合理地控制风险,例如,“未取得驾照驾车免责”的除外责任条款是为了合理限制没有驾驶资格而驾车的风险。 (2)被保险人与其家庭成员合谋欺诈保险人的情形只是少数情形,很少有人愿意通过撞伤自己亲人的方式获得保险赔付,因此,“合谋和欺诈仅仅是例外,而不是原则”。 (3)对受害人的机动车伤害进行补偿是一项公共政策,这项公共政策具有强烈的社会正义色彩,如果不对受害人进行补偿,明显有悖于社会正义。 我国对家庭除外责任条款的规定在我国,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中规定了“家庭除外责任条款”,各保险公司在其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中一般也都设计有“家庭除外责任条款”,但是,我国《保险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均未对“家庭除外责任条款”进行明文规定。 基本内容为“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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