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关于评选表彰甘肃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释义 | 甘教基〔2010〕27号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办学单位: 今年是我省恢复高中毕业会考制度20周年。20年来,我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逐渐完善,在监控高中教育质量、评价高中办学质量、鉴定学生毕业资格、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功能,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高中教育管理、规范高中办学行为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今后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认真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搞好新形势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推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普通高中会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此次评选表彰全省高中会考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8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各市(州)、县(市区)及厂矿办学单位会考管理机构、中学,省教育厅直属单位。 三、评选条件(一)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出色完成高中毕业会考各项工作。 2.各项考试管理制度齐全,岗位责任明确,考试组织管理严格有序、考纪严明,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重视对高中会考工作的理论研究,不断加强和规范高中会考管理工作,注重对会考信息的应用研究,在制订政策、统筹规划、资金投入、提高高中会考质量、提升高中会考考试水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先进个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教育事业。 2.严格执行会考有关管理政策,坚持原则,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政策水平较高。品行端正,为群众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工作作风好。 3.关心、重视、支持高中会考工作,从事会考管理工作3年以上,业务水平高,工作中未发生过责任事故。 4.注重对会考理论的学习、研究,在会考组织、管理、研究、指导工作中成绩显著,为促进当地会考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评选要求(一)保证评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逐级审核、公正推荐方式进行。评选名额不得突破。 (二)突出评选的代表性。各市(州)要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评选。要以普通高中学校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以及从事高中会考管理、研究等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向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管理工作第一线的人员倾斜。 (三)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甘肃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甘肃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和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4份。先进事迹材料要采用第三人称,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在2000字以内。各市州教育局将有关表格和先进事迹材料汇总后,填写《全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先进集体汇总表》和《全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先进个人汇总表》,并于2010年5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刘彦文,电话:略。 附件: 1.全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甘肃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先进集体推荐表 3.甘肃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先进个人推荐表 4.全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先进集体汇总表 5.全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先进个人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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