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利辛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利辛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实行省以下垂直行政执法机关,现有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人,领导职数5人。 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监督实施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2)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3)依法组织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依法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5)贯彻实施药品流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初审药品零售企业资格。 (6)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法规、规章,依法对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其违法行为。 (7)承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政策法规、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宣传、信访、行政事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食品安全监察股 对餐饮服务环节实施许可,并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管。 (三)药品监督管理股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制度和办法,初审药品零售企业资格;依法监督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四)稽查股(对外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队牌子) 依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稽查、抽样;受理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的举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案件;协助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查处。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领导信息樊利光(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综治工作,分管股室:综合业务股、行政执法二队。 高曙光(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创建、机关效能、法制教育和信访工作。分管股室:关工委办公室、效能办公室、行政执法三队。协助樊利光同志分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 姚 瑾(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计划生育工作。分管股室:办公室、执法一队。协助樊利光同志分管餐饮环节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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