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正安县财政局正安县民政局关于下拨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 2009年6月8日,全县遭受了暴雨的袭击,造成部分乡镇山体滑坡,农作物、农房受损,给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根据(遵财社[2009]30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结合灾情的实际,经研究,决定下拨救灾补助资金(详见指标分配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于后: 一、此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受灾群众恢复生产、搞好生产自救的补助资金。 二、救灾资金的发放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不能优亲厚友。 三、并及时将使用情况送县局财务核销。 附:救灾补助资金指标分配表。 正安县财政局 正安县民政局 二OO九年六月十八日 救灾补助资金指标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 镇 金 额 杨兴乡 2 新州镇 0.5 安场镇 0.5 凤仪镇 0.5 乐俭乡 0.5 和溪镇 0.5 中观镇 1 班竹乡 2 格林镇 2.5 合计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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