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烟台市出口加工区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烟台市出口加工区国家税务局于2001年4月成立,现有干部职工113人(其中党员79人),设有8个科室,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管辖芝罘岛、幸福、凤凰台、只楚四个办事处行政区域的4086户纳税人。 烟台出口加工区国家税务局是主管本地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机构级别与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一致,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税源和市国税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税收任务。充分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它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本系统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和奖励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