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
释义 | 兴隆台区位于盘锦市中心,是市政府和辽河油田机关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全区人口40.5万。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6年12月,成立之初与辽河油田法院合署办公。2008年1月4日,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正式与辽河油田法院分开独立办公,至此揭开兴隆台区法院发展的新篇章。 全院共有工作人员62人,其中法官27人,其他工作人员35人。兴隆台区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等8个业务部门和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等4个综合职能部门。 建院以来,兴隆台区法院以审判工作为重心,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为已任,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审判职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 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兴隆台区法院正以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团结拼搏,艰苦奋斗,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再立新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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