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通市公安局 |
释义 | 南通市公安局机构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中心任务,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2、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为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根据社会治安情况,提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措施和办法,预防、制止和侦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以及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6、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道路交通、路面治安、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受理群众报警,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7、依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保卫组织建设,落实保卫措施。 8、领导全市公安边防、消防系统的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办理、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警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通信联络,保障通信畅通。 10、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对全市公安民警队伍进行管理、教育培训,及时分析公安队伍状况,制定管理公安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管理权限管好各级干部,监督公安民警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2、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等方面的服务。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通市公安局相关信息国务院授予“特别能战斗”荣誉称号:江苏南通刑警支队 2005年8月,南通市刑警支队被国务院授予“特别能战斗刑警队”荣誉称号以后,南通刑侦部门和全体民警继续发扬“甘于牺牲奉献、善于攻坚克难、勇于挑战极限”的南通刑侦精神,坚持走改革强侦、机制强侦、科技强侦、基础强侦和人才强侦之路,着力打造南通破案攻坚新品牌,不断创造刑侦工作新业绩。 2007年,全市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8234起、破获14275起,破案率为50.6%;全市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发生601起、破获575起,破案率达95.7%,其中启东天汾“7.26”入室抢劫杀人案、海门德胜镇“12.7”强奸杀人案等一批影响较大、危害严重的55起命案全部破获,再次实现命案全破,续写了18年全市命案破案率超90%,其中7个年份实现命案全破的辉煌战绩。相继组织开展“春雷行动”、“两抢一盗”春季攻势、打黑除恶、灭枪行动、“三打竞赛”、“四项会战”、“三项冲刺”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牢牢把握斗争主动权,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新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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