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道真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切实做好二○○八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我县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任务,确保征集新兵质量,向部队输送合格兵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上级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我县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以提高兵员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征兵工作的“三化一廉”建设为重点,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政策标准,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做到无政治、体检责任退兵和其他原因退兵,确保圆满完成今冬征兵工作任务。 二、任务分配 我县今冬新兵征集任务为95名(男兵),其中非农业19名,农业76人,全部补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14师。各乡(镇)征集新兵数量由初检初审情况及人口比重等因素决定(另行通知)。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干部子女的征集,统一参加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征兵的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被判处徒刑、拘役和管制,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厂籍、学籍以及被开除党籍、留党查看、开除团籍,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被判刑而本人不能正确对待,有流氓、嫖娼、吸毒、盗窃、抢劫、贪污、诈骗和打架斗殴等行为的人,均不能被征集入伍。 身体条件:应征公民必须有强健的体魄。身长:男青年不低于1.62米;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普通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可放宽到4.7,左眼裸眼视力可放宽到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其他各项身体检查必须符合规定条件。 文化条件:今冬征兵对象主体调整为高中以上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其中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在校生、高等院校招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在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也可批准入伍。 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08年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2岁。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10月16日—11月4日)。 1.调整领导机构,召开相关会议。调整充实县、乡(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征兵工作有关事宜。 2.贯彻会议精神,布置征兵任务。召开全县征兵工作会议,传达各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发布《征兵命令》,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分任务,明确责任。 3.做好初测工作,摸清基本情况。各乡(镇)对预征对象进行初检、初审,全面查清每位应征青年的现实思想表现和家庭病史情况,认真填好各类表册,将各种材料按要求报送县征兵办公室。 (二)宣传阶段(11月5日—13日)。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宣传车辆、报刊、墙报等多种形式,在街道、学校、机关、农村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贵州省征兵工作宣传教育提纲》,激发广大适龄青年的爱国热情,提高适龄青年的国防观念,充分调动适龄青年参军报国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征兵工作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体检阶段(11月14日—17日)。 1.拟制体检计划。根据全县的上站人数,控制日检量,制定保障方案,设置体检站,印发体检计划。 2.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征兵体检人员学习体检条件和有关规定,掌握体检标准,明确体检要求,使每位体检工作人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征兵体检任务。特别对新增加的心理测试要进行认真培训,确保相关体检人员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精。 3.填写体检表册。征兵体检前,各乡(镇)人武部要认真填写体检表,并粘贴上照片。 4.实施封闭体检。11月14日至17日,各乡(镇)按县征兵办公室下达的体检计划和本单位的任务,安全、按时送体检对象到县体检站进行封闭式体检。 (四)政审阶段(11月18日—30日)。 1.各乡(镇)派出所进一步搞好体检合格青年的调查材料,掌握其家庭历史面貌及个人现实表现情况,认真做好体检合格青年的政治审查工作。 2.各乡(镇)武装部进一步做好体检合格青年的思想稳定工作,走访群众,密切配合乡(镇)派出所搞好病史和现实表现调查,完善并上报有关表册及档案资料。 3.组织接兵部队进行家访。各乡(镇)武装部和县征兵办公室要妥善安排,会同接兵部队对“双合格”人员进行走访调查,让接兵部队切实了解应征青年基本情况。 4.做好集中会审工作。在各乡(镇)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县征兵办公室集中全县基层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对“双合格”人员实行集中会审,初定双合格人员。 (五)征兵定兵阶段(12月1日—5日)。 1.各乡(镇)对“双合格”应征青年的政审档案逐一完善,按时报送县征兵办公室。 2.学习定兵规定,严格定兵程序,坚持集体定兵。 3.搞好征接双方协调工作。坚持“协商在前、定兵在后”原则,认真搞好定兵协调工作,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定兵之前,确保定兵工作顺利进行。 4.拟定新兵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县征兵办公室要认真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坚决更换。 5.对拟定新兵及家长签定《应征公民志愿服兵役保证书》,确保新兵到部队后思想稳定,无政治责任退兵。 (六)新兵起运阶段(12月9日—20日)。 县征兵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运输计划运送新兵。各乡(镇)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车辆将拟定新兵安全运送县人民武装部集中复查身体,发放服装,进行入伍前教育和乘车安全教育。征接双方交接新兵,组织欢送,按计划起运新兵。 (六)总结阶段(12月21日—31日)。 各乡(镇)上报征兵工作总结,收集整理征兵工作档案。县征兵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县征兵工作总结会并上报征兵工作资料。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征兵工作既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又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分任务,明确职责,尤其要抓住兵员质量这个核心,真正把政治合格、思想纯洁、身体健康、文化较高的优秀青年送入部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赋予我县的征兵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搞好征兵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和各有关部门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必须把征兵工作作为第四季度重要工作来抓,统一安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业务人员具体抓,做到任务明确、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有力保障,及时处理和解决好征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征兵工作顺利进行。 (三)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兵役机关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做好征兵相关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征兵工作宣传,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搞好全民国防教育和有关征兵政策法规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适龄青年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在全县范围内掀起踊跃报名参军的热潮。公安部门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要严格把好政审关,熟悉和掌握应征青年的政治情况、家庭历史、社会关系、户籍、年龄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不放宽政审标准,不提高或降低条件,保证无政治责任退兵。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应征青年的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防部〔2003〕1号)和《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国征〔2008〕4号)进行体检,切实把好体检关,保证无身体责任退兵。教育部门要配合县征兵办公室做好应征青年的文化验证工作,杜绝假文凭、假学历,切实把好应征青年的文化关。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优抚工作,切实解决军属的实际困难,保证优抚金足额按时发放,确保应征青年在部队安心服役。交通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输计划,认真挑选政治思想好、业务技术精的驾驶员和车况好的车辆,精心组织运输,确保运输按时正点、绝对安全。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征兵工作的纪检监察力度,对征兵工作实施全程监控,凡群众举报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查实;经核查属实的,必须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征兵纪律。 (四)严格政策,依法征兵。兵役法规和《征兵命令》是各级各部门征兵工作的依据,是提高兵员质量的根本保证。在征兵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标准统一到法律法规和征兵政策上来,严格执行上级《征兵命令》,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政令、军令畅通,确保征兵工作的严肃性。各级征兵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县征兵工作责任书》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标准,严肃责任追究,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推荐、联审制度,真正做到谁签字、谁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向上负责的良好格局。对违反有关规定给征兵工作带来影响的,将按照《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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