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民意乡 |
释义 | 中国黑龙江省的两个行政乡,分别是肇源县民意乡,五常市民意乡 1.黑龙江省肇源县民意乡地理位置民意乡隶属肇源县管辖。位于县境西南部,嫩江下游左岸,西、南两面与吉林省大安市隔江相望。乡政府驻地距县城48公里。民意乡驻地“公营子”,原名“公爷府”。据新编《肇源县志》载:元太祖晚年时将郭尔罗斯部封给三弟哈布图哈萨尔。清初,哈布图哈萨尔第十八世孙布木巴因军功被封为镇国公爵后,在旗内建造扎萨克公府,初驻榛子岭,不久迁移此地修建府衙,故称“公爷府”。原属郭尔罗斯后旗茂兴区(后改第六区)管辖。1956年3月,并村划乡,设置民意乡。同年4月,改隶肇源县。1958年9月,并入茂兴人民公社。1962年从茂兴公社划出,成立民意公社。1984年3月,改为民意乡。 介绍民意乡辖境居嫩江与茂兴湖之间,水域宽广,水生植物丰富,鱼类繁多,捕鱼和采集水生植物是当地农民的主要副业生产。民意乡位于肇源县西南部,距县城48公里。全乡幅员面积132.97平方公里。全乡辖6个行政村(自主村、大庙村、公营子村、建国村、民意村、建民村),13个自然屯,总人口1.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万人。全乡现有耕地6833公顷,其中水田面积800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11.7%。林地面积1467公顷,森林覆被率达到了11%,草原面积1133公顷,可渔水面467公顷。 位于境内大庙村的“白金宝遗址”,是青铜时代的文化遗存,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黑龙江省五常市民意乡地理位置民意乡隶属五常市管辖。位于市境中部,西与五常镇为邻。乡政府驻地距城区12.5公里。 民意乡一带开发较早,清咸丰年间(1851—1861年)放荒垦殖,今民意乡大部地区属尚智社范围。清末,隶属五常府尚智乡。中华民国时期,隶属五常县第五区。东北沦陷后,隶属五常堡联合保。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第二区。1956年3月,并村划乡,设置民意乡。1958年秋,撤销了民意乡建制。1962年从工农、卫国、光辉3个公社各划出一部分生产大队组成民意人民公社,公社机关驻大房子屯,1971年迁至宋乡屯。1984年2月,改为民意乡。 介绍民意乡辖区由于开垦较早,水土流失严重,土质瘠薄。全乡总面积194.5平方公里,有耕地9.26万亩,农作物主要有玉米、大豆、白瓜籽、烤烟等,单产不高。乡办工业有采石场、柳编厂、农具厂、红砖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1166万元。全乡共辖涌进、双泉、褚家、奋斗、中发、九合、前进、吴家、明华、五七、魏家、草庙、东风、黎明等14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2.16万人,其中朝鲜、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乡政府驻地涌进村宋乡屯。2001年进行了行政村合并,现有涌进、九合、草庙、褚家、黎明、明华、中发、前进8个行政村,83个自然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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