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郑伯克段于鄢 |
释义 | 郑伯克段于鄢(隐公元年) ----- 多行不义必自毙 § 【原文】 初①,郑武公娶于申② ,日武姜③。生庄公及共叔段④。庄公寤生⑤,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⑥。爱共叔段,欲立之,亟 请于武公⑦,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⑧。公曰:“制,岩邑 也⑨, 虢叔死焉⑩,伦邑唯命⑾。”请京⑿,使居之,谓之“京城大 叔”。 祭仲曰⒀:“都,城过百雉⒁,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 过参国之一⒂;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 将不堪⒃。”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⒄?”对曰:“姜氏何厌之有⒅? 不如早为之所⒆,无使滋蔓。蔓,难图也⒇”。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21),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22)。公于吕曰(23):“国不堪贰,君 将若之何(24)。?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 公曰:“无庸(25),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26)。子 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昵(27)”,厚将崩。” 大叔完聚(28),缮甲兵,具卒乘(29),将袭郑。夫人将启之(30)。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31)。京叛大叔段。段 人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32),大叔出奔共。 遂置姜氏于城颍(34),而誓之日:“不及黄泉,无相见也(35)。”既而悔之。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36),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37),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公曰:“尔有母遗,毉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 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 注释 郑伯克段于鄢的注释: (1)初:当初,从前。故事开头时用语。(2)郑武公:春秋时诸侯国郑国(在今河南新郑)国君,姓姬,名掘突,武为谥号。申:诸侯国名,在今河南南阳,姜姓。(3)武姜:武谥郑武公谥号,姜谥娘家姓。(4)庄公:即郑庄公。共(gōng)叔段:共是国名,叔为兄弟排行居后,段是名。(5)窹(wù)生:逆生,倒生,即难产。(6)恶(wù):不喜欢。(7)亟(qì):多次屡次。(8)制:郑国邑名,在今河南荥阳县虎牢关。(9)岩邑:险要地城邑。(10)虢(guó)叔:东虢国国君。(11)佗:同“他”。唯命:“唯命是从”的省略。(12)京:郑国邑名,在今河南荥阳县东南。(13)祭(zhài)仲:郑国大夫,字足。(14)雉:古时建筑计量单位,长三丈,高一丈。(15)参:同“三”。国:国都。(16)堪:经受得起。(17)焉:哪里。辟:同“避”。(18)何厌之有:有何厌。厌:满足。(19)所:安置,处理。(20)图:课,治。(21)毙:仆倒,倒下去。(22)鄙:边境上得邑。贰于己:同时属于庄公和自己。(23)公子吕:郑国大夫,字子封。(24)若之何:对他怎么办。(25)庸:用。(26)廪延:郑国邑名,在今河南延津北。(27)昵:亲近。(28)完:修缮。聚:积聚。(29)缮:修整。甲:铠甲。兵:武器。具:备齐。卒:步兵。乘(shèng):兵车。(30)夫人:指武姜。启之:为他打开城门。(31)帅:率领。乘:一车四马为一乘。车一乘配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32)鄢:郑国邑名,在陵境内.(33)五月辛丑:五月二十三日.古人记日用天干和地支搭配.(34)城颖西北。(35)黄泉:黄土下的泉水。这里指墓穴。(36)颖考叔:郑国大夫。颖谷:郑国邑名,在今河南登封西南。封人:管理边界的官。(37)舍肉:把肉放在旁边不吃。(38)羲:调和五味做成的带汁的肉。(39)遗(wéi):赠送。(40)繄(yì):语气助词。没有实义。(41)闕:同“掘”,挖。(42)隧:地道。这里的意思是挖隧道。(43)赋:指作诗。(44)融融:快乐自得的样子。(45)泄泄(yì):快乐舒畅的样子。(46)君子:作者地托。《左传》作者常用这种方式发表评论。(47)施(yì):延及,扩展。(48)这两句诗出自《诗•大雅•既醉》。匮:穷尽。锡:同“赐”,给予。 § 【译文】 当初,郑武公从申国娶来夫人,名叫武姜,生下庄公和共叔段兄弟俩。庄公生时难产,惊动了姜氏,起名寤生,不喜欢他,偏爱共叔段,总想立为太子,多次求武公,武公一直不肯答应。庄公一登位,姜氏便要求把制邑封给共叔段。庄公说:“制可是个险地,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封给弟弟不大好。其他地方,随你挑选,我惟命是从。”姜氏便要求京城,庄公同意共叔段住到那里。从此,人们称他京城太叔。 祭仲说:“一般的城池,如果城墙超过一百雉,就会成为国家的祸害。先王规定:大城不得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得超过五分之一,小城不得超过九分之一。现在京城超过规定,不合制度。只怕将来你会受不了。”庄公说:“姜氏要这么做,我怎能避免祸害呢?”祭仲说:“姜氏的欲望哪能满足!不如早作安排,以免祸根蔓延。蔓草都难除掉,何况是你宠爱的亲弟弟!”庄公说:“多行不义必自毙。你等着瞧吧!” 不久,太叔指使西部和北部边区暗中归附他。公子吕对庄公说:“一国不能有二主,你究竟怎么打算?如果想让给太叔,就让我去侍奉吧!如果不,那就该除掉他,莫使百姓多心。”庄公说:“何必呢?他会自作自受的。” 后来,太叔率性把那两处收归已有,直扩展到廪延一带。公子吕又说:“该动手了!他地盘扩大了,势力会膨胀起来。”庄公说:“他对国君不尽义,对兄长不亲近,土地越多,垮得也越快。” 太叔修治城郭,赶造武器,征调士卒和战车,就要偷袭郑都了。姜氏也准备开城门接应。庄公打听到他动手的日期,说:“现在可以了!”马上命令公子吕率领二百辆战车,攻打京城。京城人背叛了太叔段,太叔只好逃入鄢邑。郑伯又亲自率兵攻鄢,五月辛丑这天,太叔逃出郑国,投奔共国去了。 《春秋》写道:“郑伯克段于鄢。”意思是说:太叔不守孝弟之道,所以不称他“弟”。这事如同两国交战,所以用了“克”字。称庄公为“郑伯”,是讥刺他对弟弟不加管教,早有杀弟的阴谋。又不明说太叔出奔,实在是难得说清楚啊。 于是把姜氏安置在边远的城颍,并对天发誓:“不到黄泉,决不再见!”不久又后悔了。 颍考叔正在颍谷担任封人,掌管疆界事务,听说这事,便借进贡为由,来见庄公。庄公赐宴,颍考叔故意把肉挑出来放一边。庄公问他什么意思,他说:“小人有母,小人带回去的东西她都吃过了。可是还未尝过国君的菜肴,请求让我带给她吧!”庄公叹道:“你有母亲可以孝敬,我偏没有啊!”颍考叔很奇怪:“这话怎么说呢?”庄公便一五一十告诉他,说自己很后悔。颍考叔说:“您何必为此发愁呢?如果挖开地面,掘到泉水,母子在隧道会见,岂不就应了誓言,谁能说你不是呢?”庄公就照他的话去办。庄公进入地道,赋诗说:“进入地道中,其乐也融融!”姜氏走出地道,也赋诗说:“走出地道外,心情多畅快!”于是母子和好,跟当初一样。 君子说:“颍考叔真是纯孝呀!他不但爱自己的母亲,而且影响到庄公。《诗经》说:‘孝子行孝无穷尽,永远感化同类人。’大概讲的就是这类情况吧!” § 本文读解: 本文和以下三十三篇都选自《左传》。《左传》记载了春秋时代二百五十五年的历史,“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尤长于写战争,写外交,寥寥数语,就把复杂的事情讲得明白生动。因此,有人赞它“艳而富”,对后世影响极大。本书选录《左传》也最多。 郑庄公一家因争夺君位而闹得兵戎相见,兄弟相残,母子翻脸。亏得颍考叔这有心人,才使他母子和好。历来认为这是个道德问题,其实更是个制度问题。祸根就在君主专制,引起野心家们不断投入这场赌博。“赌博场中无父子”,唐太宗尚且杀了亲兄弟建成元吉,何况郑庄公?所以有人说:一部《二十四史》,就是一部“相斫书”。直到上个世纪,还有人扮演共叔段的角色,再次印证了“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古话。本文写郑庄公的阴险,颍考叔的机智,都是传神之笔。 § 本篇名句: 多行不义必自毙 孝子不匮,永锡尔类。[1] § 郑伯克段于鄢——(《穀梁传》注释) 【郑伯克段于鄢】 (隐公元年 《穀梁传》) 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杀也。何以不言杀?见段之有徒众也。段,郑伯弟也。何以知其为弟也?杀世子、母弟,目君,以其目君,知其为弟也。 段,弟也而弗谓弟;公子也而弗谓公子,贬之也,段失子弟之道矣。贱段而甚郑伯也。何甚乎郑伯?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于鄢,远也。犹曰取之其母之怀中而杀之云尔,甚之也。然则为郑伯者,宜奈何?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 § 注释: ①何能:能做到什么。②徒众:士兵和百姓。③世子:古代天子和诸侯的嫡长子。母弟:同一母亲的弟弟。目君:视为国君。④成于杀:致于死地。⑤亲亲:亲爱自己的亲人。 § 【译文】 “克”是什么意思?就是“能做到”。能做到什么呢?能“杀”。为什么不说“杀”呢?因为由此可见共叔段拥有士卒和百姓。 段是郑伯的弟弟。怎么知道是弟弟?凡杀死世子或同母弟,都称为君。这里称郑伯为君,因此知道共叔段是弟弟。段是弟弟,可是不称弟;段是公子,又不称他公子。这是《春秋》贬斥他,段丧失了做子弟的道德。贬低段,更着重责斥郑伯。为什么重责郑伯呢?因为他处心积虑,放纵弟弟走上灭亡之路。“于鄢”,指明是在远处。这种写法,如同说“从母亲怀里拖出弟弟来杀掉”,更见得郑伯的处心积虑。那么,作为郑伯,怎么做才算恰当呢?慢慢追,放掉他,这才是“亲亲”之道啊!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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