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禁治产人
释义

禁治产人的概念

指因心神丧失或精神耗损,不能治理自己的财产,经有关人员的申请,由法院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成为禁治产人的条件

(1)须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不能处理自己事务;

(2)须由本人或利害关系人(配偶、近亲属等)提出禁治产申请;

(3)须由法院作出禁止治理其财产的宣告。法院作出禁治产宣告后,即剥夺了被宣告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当被宣告人心神或精神恢复后,经本人或有关人员申请,法院可经一定程序撤销禁治产宣告,恢复其行为能力。中国民法未采用禁治产概念,但在《民法通则》第13条中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禁治产人的法律地位相当。

德国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得宣告为禁治产人。

1.因精神病或精神耗弱,致不能处理自己事务者。

2.因挥霍浪费致自己或家属有陷于贫困之虞者。

3.因酗酒或吸毒不能处理自己事务,或致自己或家属有陷于贫困之虞者,或危及他人安全者。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1/15 19:2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