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龙止咳颗粒 |
释义 | 基本信息黄龙止咳颗粒说明书标准来源:WS-5689(B-0689)-2002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黄龙止咳颗粒 汉语拼音: Huanglong Zhike Keli 【成 份】 黄芪、地龙、淫羊藿、桔梗、射干、鱼腥草、麻黄(炙)、山楂、葶苈子。 辅料:庶糖、糊精。 【性 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主治及用法【功能主治】 益气补肾,清肺止咳。适用于肺肾气虚,痰热郁肺之咳嗽。 【规 格】 每袋装10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3岁以下一次3克;4~7岁一次6克;8~14岁一次10克;成人一次10~20克,一日3次。【不良反应】 偶见荨麻疹型药疹。 【禁 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防潮。 【包 装】 铝塑复合膜, 10袋/盒。 【有 效 期】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标准(试行)WS—5689(B—0689)—2002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710 【说明书修订修订日期】2007年05月28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路8号 邮政编码:712100 电话号码:(029)82238842 87032209 传真号码:(029)82221774 87032206 网 址:Http://www.dkmd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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