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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释义

桐府办发〔200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机制,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县人民政府分管煤矿安全生产的副县长为第一召集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主任具体负责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由县安监局(煤管局)、国土局、工商局、经贸局、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统征办、交通局、公路段、桐梓供电分局、煤炭产业发展协调办、煤焦税费稽查队等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县安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同志为办公室联络员。

二、工作任务

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通报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交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和各成员单位开展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工作,部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研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措施,督促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会务组织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下午。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请求,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会务,制发联席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县安委办代章。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收集各成员单位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报召集人同意后交会议讨论,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附:桐梓县煤矿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桐梓县煤矿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周 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兴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煤焦税费统征办主任

刘 波 县安监局(煤管局)局长

车东阳 县发改局局长

李仁学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廖维权 县工商局局长

罗运飞 县经贸局局长

周 兴 县财政局局长

杨世杰 县公安局局长

梁隆华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煤炭产业发展协调办主任

何 玮 桐梓供电分局局长

邓小林 县交通局局长

代祥红 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周祥义 县煤焦税费稽查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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