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释义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我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结束。在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按照《赤水市第七届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丙安乡等10个单位给予表彰: 一等奖:丙安乡、两河口乡、金华街道办事处 二等奖:元厚镇、旺隆镇、官渡镇、文华街道办事处 三等奖:大同镇、长沙镇、宝源乡 对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各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更好的成绩;未受表彰的单位要认真总结,查找原因,迎头赶上。要认真指导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搞好村(居)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为构建和谐赤水作出积极贡献。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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