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曹万勇 |
释义 | 曹万勇,男,新平县人,1966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12月任副主任科员职务,2000年7月24日被授予三级警衔。1990年、1991年被新平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1994年至199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1996年被云南省公安厅授予“破案能手”称号。 2004年8月10日,刑侦大队技术室民警曹万勇同志和法医周彦伟同志接到命令,驾车前往80公里外的戛洒镇勘验一具死因不明的尸体,当车行至S306(新细公路)K54十800M处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不幸以身殉职。 曹万勇同志于1987年7月从红河州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新平县公安局工作。十七年来,他先后在扬武派出所、桂山派出所和刑侦大队等不同的岗位上工作。不论在什么岗位,他始终克己奉公,恪尽职守,忠于公安事业,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安干警的形象,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立志献身公安刑侦事业。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一直战斗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线。在平常的工作中,他兢兢业业、勤勤恳恳、默默无闻、任劳任怨、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每当有危、难、险、急的任务时,总是主动请战。从警十七年来,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连续多年被县局评为优秀公务员,1996年被云南省公安厅授予“破案能手”的称号。 作为一名刑事技术民警,曹万勇同志常常把别人用于娱乐的时间,作为自己学习的机会,他明白现场勘查对侦破案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在派出所工作时,每遇到案件发生,总是及时奔赴第一现场亲自勘查。那时,他还不是专业技术人员,可是他凭借自己对公安事业的执着和热爱,自学各种刑侦专业知识,工作之余见缝插针,不断学习照相、摄像、鉴定指纹等各种技能,熟练地掌握了鉴定技术,刑事照相、摄像技术以及现场绘图、证据固定等各种专业知识,他的才华得到了展示和发挥,他的分析思路,为破获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使1998年6月6日晚漠沙镇曼线办事处发生特大纵火案;新平县某信用社3万元国库券被盗案;新平县扬武镇发生的一起当时玉溪地区最大的现金被盗案等一大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相继破获。一起起疑难案件的告破,一个个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在名利面前,他却把请功和授奖的机会让给了战友,他总是说:“战友们比我辛苦,我只是做了力所能及的事。”这就是曹万勇同志的高尚品质。 曹万勇同志热爱和珍惜公安工作。每当案发时,他总是第一个奔赴现场埋头工作。他的事迹一桩桩、一件件令人难以忘怀。1993年,那时儿子才两岁,他在外地办案,妻子在玉溪开会,儿子生病在家,拉肚子,发高烧,经过一个星期的治疗仍不见病情好转,在家人的责骂声中,曹万勇同志仅仅抽了点时间,把儿子送到玉溪专医院,办完住院手续,把儿子交给妻子后,便匆匆赶回工作岗位······ 从警以来,他勘验现场1700余件,出具现场勘察报告1000余份,出具指纹鉴定50余份,制作现场指认笔录300多份,收集人员资料3000余份,拍摄各种现场照片、人员资料照片10万多张。这一组组数据,记录了他警坛生涯的每一滴汗水和每一分心血。在十七年来刑警工作中,爬山涉水他身先士卒,追捕凶犯他甘当风险,勘查现场他一马当先,在新平县4223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到处留下了他的足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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