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班玛县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班玛县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现有职工14人,设置4个科、室,1个事业单位。全县共有纳税户84户。其中:企业5户,个体工商户79户(达到期起征点的个体户为17户,达不到起征点的个体户62户)。自组建以来,累计组织税收收入938万元,为班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班玛县委、政府及上级的充分肯定。在团队精神和典型群体的作用下,2002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4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行评连续3年名列榜首,班玛县“平安单位”、“文明服务窗口”、“省级一级档案室”全州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州国税系统“五好班子”等殊荣。 机构设置班玛县国家税务局共设办公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财产和行为税科(社保费征收管理科)、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科、收入核算科〕、办税服务厅、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及信息中心5个科室,其中行政编制科室4个,事业编制科室1个,设置各科室级别均为正股级。 (一)内设机构1、办公室 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负责管理财务等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党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负责党群工作。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惩防体系建设;受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3、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 4、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财产和行为税科(社保费征收管理科)、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科、收入核算科〕 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备查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财产与行为税税收法律法规;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牵头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工作;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承办稽查案源的移送工作。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各类欠税调查管理、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 (二)事业单位5、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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