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穆斯林经堂教育 |
释义 | 中国穆斯林经堂教育中国穆斯林宗教教育制度。首倡者为明代陕西经师胡登洲。他有感于“经文匮乏,学人寥落,既传译之不明,复阐扬之无自”的现状,在家收徒讲学,倡导学习经典。从其二传弟子开始,教馆从私家移入清真寺,在寺内招徒授经。课堂一般设在大殿北侧厢房,因讲授经籍为主而称经堂。清真寺延聘阿訇担任经师,称开学阿訇。学生的食宿费用等多由教坊教民供给。学员多少则视阿訇的学识声望,以及教坊的经济能力而定。这种中世纪伊斯兰教寺院教育与中国传统私塾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因适合中国穆斯林社团发展的急切需要,逐渐发展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教育制度。 经堂教育的宗旨,是为各地清真寺培养经师、阿訇,并对穆斯林传授宗教知识。正式学员称满拉或海里凡,意为学子或阿訇接班人,分初、高两级。初级阶段主要学习阿拉伯语语法、简明教义、《古兰经》和圣训选读等。高级阶段要学习阿拉伯语高级语法、修辞学、波斯语、《古兰经》及注释、圣训、教法学、教义学等,即通称的十三本经。学员完成学业后,须经讲学阿訇鉴定许可,管事乡老同意才能由教坊教民为他挂帐、穿衣,即有资格到各地清真寺应聘任职或开学授徒。经堂一般都附设小学,对儿童进行宗教启蒙教育。有的地方还对成年穆斯林进行业余宗教教育。各地的教育重点有所不同,选用课本各有增减,学习期限亦无成规。经堂教育形成一套以汉语词汇和语法结构为主 , 杂以阿 拉伯语、波斯语词汇的经堂语,以及一种用阿拉伯字母拼写汉语的拼音文字小儿锦,并超出经堂教育的使用范围,在民间穆斯林中流行。 胡登洲倡兴的宗教教育,改变父传子受、师徒单传的传统方式,吸引各地穆斯林“负笈载道 , 接踵其门而求学”。他的学生代代相承,分布全国 ,带动各地 清 真寺纷起效法。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 ,各地因 课 程 内容和教学特点的不同,形成风格各异的学派。早期,西北地区以冯养吾、张少山为代表,形成精而专的陕西学派。明末清初,常志美、李延龄、舍起灵在山东、河北、河南等地设帐讲学,授徒众多,形成博而熟的山东学派。清代中叶,在马德 新、马 联 元倡导下,云南出现中阿并授的新学派。在新疆地区,经堂教育大多属小型分散的私塾形式。穆斯林聚居的城镇,有专门设置的宗教学校麦德赖赛,或附设清真寺内,或单独建校。其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管理制度,均有该地区的民族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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