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9·17浙江金华化学强酸泄漏事故 |
释义 | 2010年9月17日下午15点23分,浙江省金华市秋滨街道熟溪路866号一废弃厂房区内发生大量废酸泄漏事件,约有8吨浓度为70%强酸泄漏。事故发生后,当地消防部门立即调派3个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下午16时50分,槽罐的泄漏点成功堵住。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据当地消防部门一位负责人介绍,最先报警的是与该废弃厂区一路之隔的金棉纺织有限公司员工。负责消防工作的曹师傅说,2010年9月17日15时左右,公司食堂一名厨师途经熟溪路,发现道路两侧的窨井内在冒烟,闻了后眼睛发酸、嗓子发干,遂报告给公司门卫。门卫向上汇报,他闻讯后立即打了119报警。 金华当地媒体的记者张黎明表示,他在赶到事发现场附近时就发现,两侧窨井内喷涌出铁锈红的浓烟,远处的低空已经被染黄。抵达事发地时,发现低空甚至被染红。民警和消防员立即在各个路口设置警戒带,阻止路人靠近。下风口的“大明铝业”等公司干脆给员工放假。 事故现场事发现场,一名满头大汗的紫衣男子自称是废弃厂区的业主,姓金。他说,该厂区原先是江南化工厂,4年前化肥厂搬迁至兰溪,这里就剩下几只槽罐,里面装有生产原料之一的废酸。槽罐露天堆放,日晒雨淋加上酸性腐蚀,曾发生过泄漏。“这次发生泄漏的槽罐,直径约4米,实际装有10吨左右废酸。废酸的主要成分有硫酸、硝酸和盐酸,浓度有70%。” 事故控制经过消防、环保等部门两个多小时的抢险,该泄漏事故被控制。2010年9月17日晚,金华市相关部门对该金姓业主进行传唤,作进一步调查。 19日记者联系了金华市环保、安监、公安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表示,此次强酸泄露事件已得到善后处理,不良影响已经迅速得到了控制。 金华市委、市政府已经重点布置了四方面的工作安排。 区域内水源未造成明显影响 事发当晚8点左右,金华市环保部门对附近空气、水源进行了跟踪监测,经过对出事管网沿线大部分的窨井进行监测,发现水体已恢复到正常水平。 9月18日9时至10时30分许,金华市环保部门经对该管网入江口及下游婺城大桥附近三个监测点、婺江沈村段面监测,PH值均显示正常。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表示:“测试结果表明,该事故未对周边环境及相关水域造成明显影响,区域内水源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金华市委、市政府重点布置四方面工作 对于此次8吨强酸泄露泄漏事件,金华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重点布置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由环保部门对事故厂区周边环境进行跟踪监测,并及时通过适当途径对外公布; 二是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由相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三是抓紧对该厂区罐体内剩余化学品作出妥善处理,防止其再次发生泄漏; 四是开展全市危化行业、沿江沿河石化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监、环保等部门对全市危化行业、沿江沿河石化化工企业和各类危化品的贮存、管理、监管及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并认真加以整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处置意见厂区业主暂未收到来自公安的处置意见 至于发生泄露的厂区业主金某,该如何处理? 记者从管辖该区域的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秋滨派出所以及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禁毒大队了解到,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无明确规定,金某暂未收到来自公安的处置意见。 主办警官朱某表示,“金某的行为并没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任何一条。” “根据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相关条例,对于生产、经营、出口各类毒化学品的任何行为均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仓储这一块,却无依据可循。”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禁毒大队领导解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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