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阿合马 |
释义 | 阿合马 (?—1282)回族,元朝开国皇帝元世祖时期的理财能手。 在元朝前期,阿合马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物。从孛儿只斤窝阔台大汗时期开始,大蒙古国的经济主就是依靠“色目人”来经营的。阿合马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人物。 中文名:阿合马 国籍:中国 民族:回族 逝世日期:1282年 信仰:伊斯兰教 主要成就:以清理户口等方式增加元朝收入 基本资料朝代:元代 姓名:阿合马 历任职务: 上都同知、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使 中书平章政事,后兼制国用使,改尚书省平章政事 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后,为中书平章政事 效力主公:元世祖忽必烈 出生地:费纳喀忒(今乌兹别克塔什干西南锡尔河右岸) 出生时间:不详 死亡时间:1282年 享年:不详 安葬地:不详 民族:元色目人 人物简介阿合马(?-1282年),回回人,元世祖忽必烈时的近臣之一,出生于费纳喀忒(今乌兹别克境内),官至宰相。早年生平不详,只知史载世祖中统2年(1261年)阿合马出任上都同知,3年领中书左右部,兼都转运使。至元元年(1264年),升至中书平章政事,主政十多年。 人物事件阿合马在位期间主要掌理财政,他以清理户口、推行专卖制度、发行钞票(时称交钞)等方式来增加收入,元平南宋之后,他又在江南实行发钞和药材限制专卖政策,使元初的财政收入大为增加。但他种种财政措施,引起其他大臣不满,武官王著联络僧人高和尚,趁世祖北往上都(今内蒙古境内)时,假传太子之命召唤留守大都的阿合马,然后设计,把阿合马刺杀。 二人事后被捕杀。但之后众大臣纷纷上书,力言阿合马所为多不法,结果忽必烈亦数阿合马之罪,不但没收其家产,杀其党羽,还剖开阿合马之棺椁车裂其尸。 历史年表中统二年(1261年),为上都同知 中统三年(1262年),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使,负责财赋 至元元年(1264年),升中书平章政事,此后兼制国用使,改尚书省平章政事 至元九年(1272年),尚书省并入中书省,为中书平章政事,达十年之久 至元十九年(1282年)三月,益都千户王著与高和尚等乘世祖和真金去上都的机会潜入大都,假称真金回宫,召阿合马至,杀阿合马及其党羽郝祯。王著和高和尚旋被捕杀。 历史评价传统史家对阿合马之评价都相当负面,如《元史》就把阿合马收录于“奸臣传”里面,有“益肆贪横”、“内通货贿,外示刑威”这些话。然随著研究深入,后世对阿合马之评价也不再极端,盖因阿合马在任内主要不过是改革税制,整顿财政。而被指贪污也不过是当时正值元初,蒙古人并未受汉人信服,以致只要出任宰相的是色目人,不管证据,都会被视为贪横暴虐。应注意的是,同时期另一位大臣桑哥也是因掌理财政,而遭遇到与阿合马一样的悲剧。 《马可波罗游记》中也有详细记载这事,并指出事件是民族、宗教问题引起的。 人物生平阿合马,回回人也。不知其所由进。世祖中统三年,始命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使,专以财赋之任委之。阿合马奏降条画,宣谕各路运司。明年,以河南钧、徐等州俱有铁冶,请给授宣牌,以兴鼓铸之利。世祖升开平府为上都,又以阿合马同知开平府事,领左右部如故。阿合马奏以礼部尚书马月合乃兼领已括户三千,兴煽铁冶,岁输铁一百三万七千斤,就铸农器二十万事,易粟输官者凡四万石。 至元元年正月,阿合马言:“太原民煮小盐,越境贩卖,民贪其价廉,竞买食之,解盐以故不售,岁入课银止七千五百两。请自今岁增五千两,无问僧道军匠等户,钧出其赋,其民间通用小盐从便。”是年秋八月,罢领中书左右部,并入中书,超拜阿合马为中书平章政事,进阶荣禄大夫。三年正月,立制国用使司,阿合马又以平章政事兼领使职。久之,制国用使司奏:“以东京岁课布疏恶不堪用者,就以市羊于彼。真定、顺天金银不中程者,宜改铸。别怯赤山出石绒,织为布,火不能然,请遣官采取。”又言:“国家费用浩繁,今岁自车驾至都,已支钞四千锭,恐来岁度支不足,宜量节经用。”十一月,制国用使司奏:“桓州峪所采银矿,已十六万斤,百斤可得银三两、锡二十五斤。采矿所需,鬻锡以给之。”悉从其请。 七年正月,立尚书省,罢制国用使司,又以阿合马平章尚书省事。阿合马为人多智巧言,以功利成效自负,众咸称其能。世祖急于富国,试以行事,颇有成绩。又见其与丞相纟泉真、史天泽等争辩,屡有以诎之,由是奇其才,授以政柄,言无不从,而不知其专愎益甚矣。丞相安童含容久之,言于世祖曰:“臣近言尚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宜各循常制奏事,其大者从臣等议定奏闻,已有旨俞允。今尚书省一切以闻,似违前奏。”世祖曰:“汝所言是。岂阿合马以朕颇信用,敢如是耶!其不与卿议非是,宜如卿所言。”又言:“阿合马所用部官,左丞许衡以为多非其人,然已得旨咨请宣付,如不与,恐异日有辞。宜试其能否,久当自见。”世祖然之。五月,尚书省奏括天下户口,既而御史台言,所在捕蝗,百姓劳扰,括户事宜少缓。遂止。 初立尚书省时,有旨:“凡铨选各官,吏部拟定资品,呈尚书省,由尚书咨中书闻奏。”至是,阿合马擢用私人,不由部拟,不咨中书。丞相安童以为言,世祖令问阿合马。阿合马言:“事无大小,皆委之臣,所用之人,臣宜自择。”安童因请:“自今唯重刑及迁上路总管,始属之臣,余事并付阿合马,庶事体明白。”世祖俱从之。八年三月,尚书省再以阅实户口事,奏条画诏谕天下。是岁,奏增太原盐课,以千锭为常额,仍令本路兼领。九年,并尚书省入中书省,又以阿合马为中书平章政事。明年,又以其子忽辛为大都路总管,兼大兴府尹。右丞相安童见阿合马擅权日甚,欲救其弊,乃奏大都路总管以次多不称职,乞选人代之。寻又奏:“阿合马、张惠,挟宰相权,为商贾以网罗天下大利,厚毒黎民,困无所诉。”阿合马曰:“谁为此言?臣等当与廷辩。”安童进曰:“省左司都事周祥,中木取利,罪状明白。”世祖曰:“若此者,征毕当显黜之。”既而枢密院奏以忽辛同佥枢密院事,世祖不允曰:“彼贾胡事犹不知,况可责以机务耶!” 十二年,伯颜帅师伐宋,既渡江,捷报日至。世祖命阿合马与姚枢、徒单公履、张文谦、陈汉归、杨诚等,议行盐、钞法于江南,及贸易药材事。阿合马奏:“枢云:‘江南交会不行,必致小民失所。’公履云:‘伯颜已尝榜谕交会不换,今亟行之,失信于民。’文谦谓‘可行与否,当询伯颜’。汉归及诚皆言:‘以中统钞易其交会,保难之有。’”世祖曰:“枢与公履,不识事机。朕尝以此问陈岩,岩亦以宋交会速宜更换。今议已定,当依汝言行之。”又奏:“北盐药材,枢与公履皆言可使百姓从便贩鬻。臣等以为此事若小民为之,恐紊乱不一。拟于南京、卫辉等路,籍括药材,蔡州发盐十二万斤,禁诸人私相贸易。”世祖曰:“善,其行之。” 十二年,阿合马又言:“比因军兴之后,减免编民征税,又罢转运司官,令各路总管府兼领课程,以致国用不足。臣以为莫若验户数多寡,远以就近,立都转运司,量增旧额,选廉干官分理其事。应公私铁鼓铸,官为局卖,仍禁诸人毋私造铜器。如此,则民力不屈,而国用充矣。”乃奏立诸路转运司,以亦必烈金、札马剌丁、张暠、富珪、蔡德润、纥石烈亨、阿里和者、完颜迪、姜毅、阿老瓦丁、倒剌沙等为使。有亦马都丁者,以负官银得罪而罢,既死,而所负尚多,中书省奏议裁处。世祖曰:“此财谷事,其与阿合马议之。” 十五年正月,世祖以西京饥,发粟万石赈之。又谕阿合马宜广贮积,以备阙乏。阿合马奏:“自今御史台非白省,毋擅召仓库吏,亦毋究索钱谷数。及集议中书不至者,罪之。”其沮抑台察如此。四月,中书左丞崔斌奏曰:“先以江南官冗,委任非人,遂命阿里等澄汰之。今已显有征验,蔽不以闻,是为罔上。杭州地大,委寄非轻,阿合马溺于私爱,乃以不肖子抹速忽充达鲁花赤,佩虎符,此岂量才授任之道?”又言:“阿合马先自陈乞免其子弟之任,乃今身为平章,而子若侄或为行省参政,或为礼部尚书、将作院达鲁花赤、领会同馆,一门悉处要津,自背前言,有亏公道。”有旨并罢黜之。然终不以是为阿合马罪。世祖尝谓淮西宣慰使昂吉儿曰:“夫宰相者,明天道,察地理,尽人事,兼此三者,乃为称职。阿里海牙、麦术丁等,亦未可为相,回回人中,阿合马才任宰相。”其为上所称道如此。 十六年四月,中书奏立江西榷茶运司,及诸路转运盐使司、宣课提举司。未几,以忽辛为中书右丞。明年,中书省奏:“阿塔海、阿里言,今立宣课提举司,官吏至五百余员。左丞陈岩、范文虎等言其扰民,且侵盗官钱。乞罢之。”阿合马奏:“昨有旨籍江南粮数,屡移文取索,不以实上。遂与枢密院、御史台及廷臣诸老集议,谓设立运司,官多俸重,宜诸路立提举司,都省、行省各委一人任其事。今行省未尝委人,即请罢之,乃归咎臣等。然臣所委人,有至者仅两月,计其侵用凡千一百锭,以彼所管四年较之,又当几何?今立提举司,未及三月而罢,岂非恐彼奸弊呈露,故先自言以绝迹耶?宜令御史台遣能臣同往,凡有非法,具以实闻。”世祖曰:“阿合马所言是,其令台中选人以往。若己能自白,方可责人。” 阿合马尝奏宜立大宗正府。世祖曰:“此事岂卿辈所宜言,乃朕事也。然宗正之名,朕未之知,汝言良是,其思之。”阿合马欲理算江淮行省平章阿里伯、右丞燕帖木儿立行省以来一切钱谷,奏遣不鲁合答儿、刘思愈等往检核之,得其擅易命官八百员,自分左右司官,及铸造铜印等事,以闻。世祖曰:“阿里伯等何以为辞?”阿合马曰:“彼谓行省昔尝铸印矣。臣谓昔以江南未定,故便宜行之,今与昔时事异。又擅支粮四十七万石,奏罢宣课提举司及中书遣官理算,征钞万二千锭有奇。”二人竟以是就戮。 时阿合马在位日久,益肆贪横,援引奸党郝祯、耿仁,骤升同列,阴牟交通,专事蒙蔽,逋赋不蠲,众庶流移,京兆等路岁办课至五万四千锭,犹以为未实。民有附郭美田,辄取为己有。内通货贿,外示威刑,廷中相视,无敢论列。有宿卫士秦长卿者,慨然上书发其奸,竟为阿合马所害,毙于狱。事见长卿传。 十九年三月,世祖在上都,皇太子从。有益都千户王著者,素志疾恶,因人心愤怨,密铸大铜锤,自誓愿击阿合马首。会妖僧高和尚,以秘术行军中。无验而归,诈称死,杀其徒,以尸欺众,逃去,人亦莫知。著乃与合牟,以戊寅日,诈称皇太子还都作佛事,结八十余人,夜入京城。旦遣二僧诣中书省,令市斋物,省中疑而讯之,不伏。及午,著又遣崔总管矫传令旨,俾枢密副使张易发兵若干,以是夜会东宫前。易莫察其伪,即令指挥使颜义领兵俱往。著自驰见阿合马,诡言太子将至,令省官悉候于宫前。阿合马遣右司郎中脱欢察儿等数骑出关,北行十余里,遇其众,伪太子者责以无礼,尽杀之,夺其马,南入健德门。夜二鼓,莫敢何问,至东宫前,其徒皆下马,独伪太子者立马指挥,呼省官至前,责阿合马数语,著即牵去,以所袖铜锤碎其脑,立毙。继呼左丞郝祯至,杀之。囚右丞张惠。枢密院、御史台、留守司官皆遥望,莫测其故。尚书张九思自宫中大呼,以为诈,留守司达鲁花赤博敦,遂持梃前,击立马者坠地,弓矢乱发,众奔溃,多就禽。高和尚等逃去,著挺身请囚。中丞也先帖木儿驰奏世祖,时方驻跸察罕脑儿,闻之震怒,即日至上都。命枢密副使孛罗、司徒和礼霍孙、参政阿里等驰驿至大都,讨为乱者。庚辰,获高和尚于高梁河。辛巳,孛罗等至都。壬午,诛王著、高和尚于市,皆醢之,并杀张易。著临刑大呼曰:“王著为天下除害,今死矣,异日必有为我书其事者。” 阿合马死,世祖犹不深知其奸,令中书毋问其妻子。及询孛罗,乃尽得其罪恶,始大怒曰:“王著杀之,诚是也。”乃命发墓剖棺,戮尸于通玄门外,纵犬啖其肉。百官士庶,聚观称快。子侄皆伏诛,没入其家属财产。其妾有名引住者,籍其藏,得二熟人皮于柜中,两耳具存,一阉竖专掌其扃鐍,讯问莫知为何人,但云“诅咒时,置神座其上,应验甚速”。又以绢二幅,画甲骑数重,围守一幄殿,兵皆张弦挺刃内向,如击刺之为者。画者陈其姓。又有曹震圭者,尝推算阿合马所生年月。王台判者,妄引图谶。皆言涉不轨。事闻,敕剥四人者皮以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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