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十堰市浪溪蔬菜专业合作社 |
释义 | 海拔1300米、占地600亩的浪溪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位于十堰城外30公里的深山。十堰市茅箭区大川镇浪溪村地处赛武当腹地,20世纪80年代初,在政府的引导下,祖祖辈辈以种粮为生的浪溪村村民,开始种植一季园蔬菜,经过试种,目前已发展成为常年蔬菜园区,被列为十堰市七大蔬菜基地之一——高山无公害蔬菜基地。为解决菜农卖菜信息不灵、交通不便、销路不畅、农户与市场对接成本过高等问题,菜农自发的组织成立了浪溪蔬菜协会,进行产前、产中、产后合作。2007年12月经工商部门登记,将蔬菜协会变更为十堰市浪溪蔬菜专业合作社。 发展历程 1998年被定为蔬菜生产村的浪溪村,在“统一安排播期、统一选择品种、统一育苗移栽、统一防治病虫、统一规范栽培”的“五个统一”下,由原始生产型向集约型、由粗放生产型向数量质量并重型迈进。 2004年,省农业厅认定品质优良的浪溪辣椒、白菜、萝卜、土豆、甘蓝5个品种为“无公害农产品”,浪溪基地同时被其定为无公害蔬菜产地。2009年,冲刺中的浪溪香菜、包菜、西红柿、黄瓜等9个品种还被农业部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 为了扶持浪溪无公害高山蔬菜向“名牌”、“名品”冲刺,茅箭区在“五个统一”基础上,增补了“统一产品检测、统一标准上市”举措,同时为浪溪基地各户各组加宽、硬化道路,由蔬菜协会、村委会负责销售,以解种植户后顾之忧。此外,对菜农购置耕作机械每台补贴1000元,每年选蔬菜生产典型10户并给重奖,重奖外来租赁30亩以上的种菜业主,重奖被评为市级以上的蔬菜专业村及其该村村干部。 2009年有成员79人,比上年的45人增76%,股金11850元,成员蔬菜种植面积600亩,向周边乡、村辐射面积达1500亩,其中订单种植面积900亩,上市量达到6000吨,统一出售2700吨,产值达360万元,经营收入110万元,合作社纯收入4.5万元,盈余2.5万元,带动周边非成员菜农800户。 合作社的经营 合作社成立以来,本着“服务菜农、让利于菜农”的指导思想。采取多种形式,搞好销售合作。 一是采取销售代理的方式开展服务。由合作社指派运销能人,为社员卖菜,今年共组织蔬菜上市、代理销售蔬菜2700多吨,从根本上解决了有劳力种、无劳力卖的状况,为社员增加收入5万多元。 二是采取风险收购的办法,减少卖菜风险,合作社在营销中微薄赢利,对滞销菜采取按保护价收购,有效解决了社员上市菜量小、老弱社员无法上市销售和不熟悉市场、缺资金等无法卖菜问题,发挥了较好的纽带作用。 三是采取限量上市的办法,减少市场冲击。在上市蔬菜的高峰期,合作社利用市场需求信息将上市的蔬菜品种、价格数量及时告知社员,避开上市高峰,减少社员因上市过多而出现菜多价贱现象。 四是采取挂牌销售的办法,增加销售量。茅箭高山蔬菜已有三个品种(香菜、土豆、苞菜)获国家农业部无公害蔬菜产品认定,蔬菜基地获省农业厅无公害产地认证,社员在卖菜时按照合作社要求分级包装,以合作社名义挂牌销售,以良好的信誉赢得客户。 五是采取内引外联的方式开拓市场。合作社与十几家大超市建立了固定的供销关系,定品种、定价格、定数量,通过各种形式,已运销蔬菜800多吨,其中300多吨进入了市各大超市,赢利2万多元。 合作社荣誉 湖北省农业厅“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书” 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书 中国(国际)农产品博览会畅销产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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