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语言教学 |
释义 | § 语言教学 § 正文 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特定方法的教学活动,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教学的任务是培养、提高受教育者的语言能力。它包括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的教学。 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 第一语言也称母语。在多数情况下,第一语言就是一个人所属民族的民族语言,所以也称本族语。第二语言也称非母语,非本族语,它包括本国内(多民族国家)别的民族的民族语和外国语。在中国,汉语是汉族人的第一语言,藏语是藏族人的第一语言,维吾尔语是维族人的第一语言,等等。同时,每种语言又是其他民族的第二语言。中国境内有50多个民族,各民族的民族语言都是合法存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在各民族语言中,汉语使用的人口最多,通行最广,国际上以汉语作为代表中国的语言。 大多数民族语,都有或多或少的,差别或大或小的若干方言,同时都以其中之一或者以某一方言为基础形成的共同语作为这个民族语的标准语,例如法语中的巴黎语,俄语中的莫斯科语,等等。在中国,就是以北京语音系统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的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普通话对汉语各方言地区的人来说,仍是第一语言,因为无论是普通话或是方言,同属汉语,这里不存在第二语言的问题。 在美洲、欧洲、亚洲和非洲的某些地区,由于移民等种种历史的或社会的原因,第一语言、第二语言与民族语的关系不象在中国这样单纯、明确,有各种复杂的情况。例如,一对意大利夫妇移民到美国,他们的子女转进了美国的学校之后,必须象出生在美国的孩子们一样学习美国的法定语言──英语;同时,联邦政府有特定的法案保证他们有用母语接受教育的权利,这就形成了一种双语教学。等到这一代子女又有了子女,这第三代人很可能自幼就自然习得意大利语和英语两种语言,从而出现了一个双语家庭。在有的社区,一直通行两种以上的语言,于是形成了双语区或多语区。在中国,类似的情况要少得多。 第一语言的教学──语文教学 每个人从一岁前后开始牙牙学语,他的父母以及周围其他的人也不断的教他说话,实际上第一语言的教和学的活动这时候已经开始。不过无论学者或教者,都是不自觉的,无计划的,因而从严格意义上说,还不能认为是正式的教学活动,而是从生活中自然习得的过程。进了幼儿园,保教人员会通过游戏等种种活动比较有意识的训练孩子们听话和说话,总的说来,也还是属于自然习得,和学龄后的语言教学有显著的区别。孩子们在上述自然习得第一语言的同时,也不自觉地习得了语言所负载的本民族的某些风俗习惯以至文化传统。换言之,他们习得的不是纯粹的“语”,还有“文”。他们习得了许多事物的名称,亲属间的称谓,问好、告辞、感谢、道歉等等的说法,各种节日的各种活动和事物的叫法;他们讲故事,猜谜语,唱歌儿,玩游戏,等等,充满了丰富多采的生活内容,无一没有“文”的因素在内。孩子们自然习得第一语言的过程,同时也是自然习得本民族的语文的过程。 儿童入学后,学校根据教学计划教他们在已习得的口头语言的基础上学习书面语言,在更大的程度上丰富他们第一语言的材料,训练他们自觉地提高运用第一语言的能力──听、说、读、写的能力。在这个教学过程中,书面材料起很大的作用。学生在教师的有计划的教学帮助下,从那些材料里学习有关第一语言的系统的知识,进行听、说、读、写的锻炼,目的在于经过几年的学习充分理解、认识第一语言,并且掌握足够的驾驭它的能力。书面材料容纳了更加丰富的文学的和文化的内容,而真正掌握、驾驭一种语言也正需要充分了解这种语言的文学和文化的背景。于是,第一语言的教学名副其实的成了语文教学。语文教学是一个整体概念,包含着互相包容、互相作用的几方面的因素──口头语言的教学,书面语言的教学,相关的文学和文化素养的教学。 语文教学一般是以一种阅读材料为主体(在现代并辅以形象的和有声的材料),加上按照一定的方案设计的各种训练材料,由教师按照一定的方法教给学生,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学习,锻炼。 在不同的民族、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语言特点不同,社会状况不同,文学和文化背景不同,语言科学和教育科学的发展状况不同,教育政策不同,语文教学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也有种种不同。在苏联,五年级以上分设“俄语”和“文学”两门课程;在有些国家的有些学校,课是一门,以阅读(不限于文学)为主,同时加一本教材教学语法和作文。语文教学的形成和发展既有若干客观因素(比如语言特点,文化传统等),科学技术因素(比如视听技术的发展等)的影响,同时也受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制约。例如,在欧洲,文艺复兴之后的语文教学和中世纪的语文教学,工业革命之后的语文教学和文艺复兴时期的语文教学,都有十分显著的区别。 第一语言的掌握,无论对于每个人来说还是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教育、文化、科学的发展来说,都是极关重要的。所以古今中外毫无例外地对语文教学都异常重视,都十分注意有效地不断地改善语文教学的课程,包括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及语文能力的测试方法等等。 在世界上为数不少的地区的人口中还有相当比例的文盲,“扫盲”一直是这些地区的一个艰巨任务。此外,甚至在教育、科学发达的国家中,还有为数不少受过教育而阅读能力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人,这些人被称作“功能性文盲”。如何对他们进行有效率的阅读训练已经成为一个学术研究的课题,许多学者正在这个领域里进行研究和科学实验。 第二语言的教学 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内,各民族的民族语互为别的民族的第二语言。这种第二语言往往是在生活中由于直接接触而自然习得的,但是有的也需要有计划的教学活动。例如中国的各少数民族学习汉语就是这样(见少数民族汉语教学)。 外国语也是一种第二语言。一般情况下,外国语都是在已经自然习得了母语之后,在母语环境中,经过有计划的教学活动来学习的。这时,母语习惯已经确立并且相当牢固,对于学习外国语有干扰作用,同时又缺少学习外国语的语言环境,因而学习外国语客观上有一定的困难。如果所学的外国语与母语属于很不相同的语言系属,语音、词汇、语法系统的差距都很大,学习起来困难就更多一些。此外,某些社会因素和学习者的心理等主观因素,对外国语的教学也起不小的作用。因此,外国语教学一直是一种比较复杂而困难的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之间以及各国人民之间的交往更加频繁,外国语教学更为重要,受到更大的重视。每个国家在外国语教学方面各有适应它的情况和需要的措施,例如,在教学的哪个阶段(小学、中学)开始,设置哪些语种(单一语种、多语种),用多少时间,要求在口头上和书面上达到什么程度,等等。这些都与一个国家各项政策,特别是教育政策有关,也与教育科学的发展有关。尤其是外国语教学方法论的研究,20世纪空前的发达起来了,逐渐产生了多种不同的理论,多种不同的教学法体系和流派(见外语教学)。与此同时,外国语教师的培训,外国语教学所需的教材(包括教科书和形象化的、有声化的教材)的编制等等也都成了一些重要的专门化的工作。 狭义的应用语言学 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与社会的许多方面有关系,语言是进行思维和表情达意的工具,与人的心理活动有关系。这些客观存在的关系促使语言学与社会学、心理学建立联系,并且产生了社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这些边缘学科。语言教学的研究不仅与普通语言学有关,与社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的关系尤为密切。于是研究语言教学规律的学问成了一门多科性的、综合的语言科学与教育科学相结合的应用科学,人们称之为应用语言学或狭义的应用语言学。所谓广义的应用语言学,除语言教学之外,还包括语言学与数学、物理学、生理学、电子学、信息论、控制论等等相结合而产生的许多应用学科。狭义的应用语言学是以语言教学为对象的一门应用学科(见应用语言学)。它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因外国语教学研究的发展开始在英国和美国建立起来的,法国、联邦德国等也相继建立了这种学科,以至教学研究机构。当时就称应用语言学,没有“狭义的”这个限制语,至今仍有不少国家和地区以及不少学者这样使用这个名称。也有不少国家和地区以及不少学者仍用语言教学、语文教学等名称,不用“应用语言学”。以后又逐渐扩展到对母语教学的研究。直到现在,虽然对母语教学的研究,例如幼儿自然习得母语的过程及其规律性的发展,文字的认识、理解、记忆以及文字教学与语言教学的关系,书面语言能力(读、写)的发展途径等,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其主要成果仍在外国语教学方法的研究方面。 参考书目 H. H. Stern, Fundɑmɑntɑl Concepts of LɑnɡuɑɡeTeɑchinɡ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3. § 配图 语言教学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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