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2008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
释义 | 《2008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发文单位是四川省财政厅 人事厅 农业厅 卫生厅 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扶贫开发办公室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四川省委。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生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印发《2008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人事厅 农业厅 卫生厅 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扶贫开发办公室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四川省委 文 号:川人发〔2008〕57号 发布日期:2008-7-21 执行日期:2008-7-21 省级各部门,各市(州)委组织部,各市(州)人事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团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8部委《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008]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印发如下,请认真落实。 省委组织部 省人事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 省卫生厅 省扶贫开发办 团省委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200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特别是紧扣当前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的中心任务,有计划地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为我省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招募数量及岗位 在全省范围内招募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2年的的志愿服务。具体计划、招募数量及工作岗位是: (一)“烛光计划”:招募350人,到我省师资紧缺的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志愿服务。 (二)“支农计划”:招募350人,到乡镇或农技服务部门从事支农志愿服务。 (三)“天使计划”:招募150人,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志愿服务。 (四)“扶贫计划”:招募150人,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项目志愿服务。 三、招募范围及条件 (一)招募范围 2006年—200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天使计划”(即支医)可放宽到成人教育医学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自愿到基层工作,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甘于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身体健康,年龄:男不超过30周岁,女不超过28周岁(男为1978年7月25日后出生,女为1980年7月25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招募原则和主要步骤 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并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公布需求岗位(7月25日):各市(州)的需求岗位报省“三支一扶”计划领导小组审定后,于7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人事信息网、四川人才工作专题网页上公布。 (二)宣传动员(7月25日—7月31日):省上统一在有关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各市(州)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口号:地震灾区为“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四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贡献力量”,其余地区和单位的宣传口号为:“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三)网上报名(8 月1日—8月6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 1日10:00至8月6日24:00,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本次考试免交报名费。 考生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站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08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考试信息表》,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人的姓名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8月26日—8月29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08年8月26日10:00至8月29日24:0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部门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网上报考技术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负责。 (五)笔试(8月31日):笔试时间为8月31日下午14:00-15:3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统一设置(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负责。 (六)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9月12日):笔试成绩于9月12日在上述网站和各市(州)人事部门公布。各市(州)人事部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倍比例的面试人选,并于9月14日—9月15日在上述网站和各市(州)人事部门公布。 (七)资格复审及面试(9月18日—9月20日):各市(州)人事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08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考务工作由各市(州)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大学生,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表现突出的,家庭受地震灾害影响生活困难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八)体检(9月23日—9月24日):由各市(州)人事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承担,各市(州)人事部门先行垫支。 (九)确定招募人选(9月28日—9月30日):各各市(州)人事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在上述网站和各市(州)人事部门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十)签定协议(10月10日— 10月15日):县(市、区)人事部门与所聘人员签定志愿服务协议。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3个月未到岗的,市(州)人事部门可在报考同一地区并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十一)培训上岗(10月15日—10月20日):各市(州)为招募人员进行培训,并分配上岗,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天,培训费用由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承担,各市(州)人事部门先行垫支。 五、待遇 (一)参加“三支一扶”省项目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间的生活补助标准为:在我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的乡镇及以下基层工作的,每人每月补助1200元;在其他地区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所需经费,省财政负担50%. 对完成工作目标、服务期每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志愿者服务期间,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 (二)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志愿者,报考公务员时,每工作1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三)按照国人部发[ 2006]16号文件规定,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班毕业生,在艰苦边远地区县的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的镇)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且服务期满、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经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同意,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可直接考核招聘。 艰苦边远地区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有编制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可在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中定向统一招考。 乡镇机构专门面向“三支一扶”志愿者招考公务员时,经省编办批准可使用周转编制。服务期满且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符合选拔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市(州)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推荐,可按选调生选拔程序充实到选调生队伍中。 其余优惠政策及艰苦边远地区县名单,详见川人发[2007]16号和川人发[2008]56号文件。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履行规定服务时间的志愿者,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负责此次招募的统筹协调;各市(州)要明确相应的机构并落实工作人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事部门具体负责网上报名及考务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所需经费的安排和落实;教育、团委等部门重点协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招募工作在各级组织部门(人才办)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级“三支一扶”办、各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要在组织招募活动期间,在各自网站及所属人才市场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与四川人事考试网的“三支一扶”招募报名系统链接。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在校内广泛宣传招募信息,并协助做好报名毕业生考核工作。 (三)加强跟踪服务。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切实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工作导师制度,明确所服务单位1名领导作为工作上的导师,切实关心他们的成长;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信息宣传制度,定期报告有关工作动态,广泛宣传优秀个人和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到基层去、到艰苦地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良好氛围。 附件:2008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计划(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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