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董康 |
释义 | 字授经,号涌芬室主人,江苏武进人(今常州人)。1889年考中举人,后又高中进士,并入清朝刑部工作,历任刑部主事、郎中。1900年义和团运动时,擢刑部提牢厅主事,总办秋审兼陕西司主稿。1902年修订法律馆成立后,先后任法律馆校理、编修、总纂、提调等职,为修律大臣沈家本的得力助手,直接参与清末变法修律各项立法和法律修订工作。 1、董康(1867~1947)自1905年起,曾多次东渡,调查日本司法改革及监狱制度、裁判所制度等,聘请日本法律家来华讲学、帮助清政府修律等。1906年9月大理院成立后,曾充大理院推丞。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正是董康代笔之作。 个人简介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董康再次东渡日本留学,专攻法律。民国成立后,董康回国,开始了他走马灯式的民国司法要职的履职经历:自1914年起,董康先后任北洋政府中央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全国选举资格审查会会长、法律编查会副会长兼署大理院院长、法制编纂馆馆长、司法总长、财政总长、地方捕获审查厅厅长、法官训练所所长、广东高等法院院长等司法要职。1924年春,董康作为上海收回会审公廨代表,赴京请求政府无条件收回会审公廨。1926年,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翌年,在上海当律师,并主持上海法科大学法学院,后又受聘北京大学法科教授,并在1933年前后专程四次赴日本讲授中国法学史。可以说,董康的法律才干在民国特有的政治社会环境中得到了充分的施展,其司法任职经历和法学研究成就奠定了他在民国司法界的权威地位。 成就作为中国近代著名的藏书家、法律家、大律师,从清末到抗战爆发前,董康从事立法、司法和法学研究工作长达四十余年,直接参与了刑法、民法、诉讼法、监狱法等基本法律的起草、修订、理论阐释和学术研究工作,亲身经历了近代司法变革的历史过程,对中国传统法律和法制近代化过程中的诸多问题都有着独到而深刻的见解和主张。可以说,董康的经历,真实反映了中国法制近代化早期的发展历程。其中,董康最突出的贡献在于刑事法制和监狱法制改革两个方面。 在刑事法制方面早在清末修律中,董康在起草《大清刑律草案》时就极力主张废除封建的严刑峻法,同时对如何确立近代刑罚体系进行了艰苦的论证及推动工作。他在参与修律工作时,首先将废除凌迟、刺字、连坐等写进《改革刑制奏稿》。在“礼法之争”中,作为法理派的代表人物之一,董康坚定地站在沈家本一边,主张刑法与礼教分离,成为沈家本推行西化法制最得力之人,也是排斥礼教最激烈之人。1914年,董康与另一位法律人章宗祥在《大清新刑律》的基础上,合纂《暂行新刑律》。1915年,参与《第一次刑法修正案》的修订。1918年,董康又以北洋政府修订法律馆总裁的身份,与王宠惠一起主持了《第二次刑法修正案》的修订工作。该修正案被称为是“民国最科学、最完备、最进步的一部刑法典。” 在监狱法制方面1906年董康以刑部候补员外郎的身份,受命赴日本考察裁判监狱制度,回国后撰写了《调查日本裁判监狱报告书》、《监狱访问录》等重要资料,对日本司法审判和监狱管理制度作了十分详尽的介绍,同时对中国建立审判和监狱制度作了深刻的理论分析,为近代中国司法审判和监狱制度改革奠定了知识基础。 抗战爆发后,董康的命运发生转变,也使得其人生经历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发生了改变。1937年,受日本占领军之邀,担任华北伪政权的官职,历任华北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委员、议政委员会常务委员、司法委员会委员长、最高法院院长等职。1940年改任汪伪国民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汪伪国民政府委员。抗战胜利后,董康因华北伪政权任职经历而被捕,1947年病逝。 董康在戏曲研究上的成就董康酷爱戏曲研究,在京任刑部主事时,广为收集当时通行之戏曲剧本,举其大要,辑成《檀板阳秋》一书。后又购得《乐府考略》、《传奇汇考》残本,经过艰苦的研究考证,合纂为《曲海总目提要》,凡46卷。叙述了684出杂剧与传奇的剧情考证、故事来源和作者简历,其中颇多今已失传的作品,弥足珍贵,被誉为中国所有记载剧本的书籍中内容最为主富和详尽的一部。他尚勾古稽沉,广集南北曲牌,撰成介绍我国古典戏曲音乐的著作《曲目韵编》2卷,计北曲588个,南曲1061个,是研究我国南曲与北蓝、古戏曲音乐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董康以“喜藏书而锐以传古为己任”,他不辞劳苦,历时十载,编纂出《诵芬室丛刊》。分初编与二编。二编又名《读曲丛刊》。此外,还印刻了大量海内的孤本书,如明代黄方胤的《陌花轩杂剧》(包括《倚门》、《再醮》、《淫僧》、《偷期》、《督妓》、《娈童》、《惧内》),明代沈泰的《盛明杂剧六十种》(包括徐渭的《回声猿》、康海的《中山狼》、陈与郊的《昭君出塞》、孟称舜的《桃花人面》等),《石巢传奇》以及毛评本《西厢记》,为保存我国宝贵的戏曲艺术财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董康与版本目录学董康其人,酷爱藏书,自谓“积癖”。董康喜欢诗词,精通法律,家富藏书且兼治版本目录之学。 所著有《书舶庸谭》、《课花庵词》、《曲目韵编》、《词曲丛刊》、《嘉业堂书目》、《诵芬室丛刊》等等,其中最值一提的是《书舶庸谭》与《曲海总目提要》。 《书舶庸谭》记录了董康前后四次东游访书的经历,其中四卷本是董康民国十五年(1926)十二月至十六年(1927)五月避居日本时所记。民国二十二年(1933)十一月,董康应日本中国法制研究会之邀,赴日本讲学,是行成日记三卷,即五至七卷。民国二十四年(1935)四月,日本东京汤岛孔子圣堂落成,日本斯文会邀请董康参加落成典礼,董康复有日本之游,又成日记一卷,即第八卷。民国二十五年(1936)八月,董康携玉姬赴日本避暑,再续成日记一卷,即第九卷。四次东游,即成了《书舶庸谭》。 《书舶庸谭》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日记记录了董康在日的访书过程,记录了董康在日本所见到的汉籍图书。董康在日本期间,做了大量的访求工作,包括手抄本,特别是敦煌卷子、手写本《文馆词林》等;宋元旧椠;民间戏曲小说。董康对于民间戏曲小说的访求为功甚巨。受董康影响之下,孙楷第、傅芸子、王古鲁等人纷纷赴日访书,才有了《日本东京所见小说目录》、《中国通俗小说目录》等书。可见,董康对于小说文献学有着不可抹灭的贡献。 2、河南省新野县中医院内科主任董 康:男,1955年5月出生,副主任医师。现任河南省新野县中医院内科主任,以肝胆病、消渴、心病、喘证、中风等疑难杂症为主研方向。论著多次在省及省以上杂志发表,共计四十余篇。代表作有“肝康胶囊预防乙肝癌变的临床研究”、“分期分段辨治乙型肝炎的临床研究”、“古汉养生精治疗脊髓空洞症”、“延寿丹加藻酸双酯钠治疗脑梗塞”等。“糖尿病临床辩证分型标准”以及“半边莲汤治疗胆石症”的研究获市级科技成果奖;“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的辨证论治”被评为国际优秀成果。八篇医论分别被八部医典录入。传略及医绩被八部名医大典收载。先进事迹被四家先进工作者大典载录。四家专业委员会全国委员,五家省级研究所研究员,三家医学杂志邀为特约编辑,专著二部,入选九七、九八年名医导医台历。多次参加国际及国家级学术会。“肝康胶囊预防乙肝癌变的临床研究”得到国家肝病专家关幼波的赞赏,对“肾病综合症”的治疗得到邹云翔教授的赞赏,创制“前列灵”治疗前列腺疾病百试百验,对臌胀、中风、喘症、肝病的治疗,取得良好效果。在久治不愈的喘症治疗中,结合中医理论,力主平肝熄风法,有立竿见影之效。总结出了“影响疾病的传变因素”、“疾病发展的一般规律”、“疾病的结局”、“心病水火相济说”、“气结水裹血瘀在癃闭中的作用”等很有价值的理论专评。潜研于肝胆疾病,对乙肝。肝腹水的治疗研究己取得明显效果。创制的三种治乙肝方案,倡导的清热化湿、解毒化瘀、扶正散结三法,大大提高了乙肝病的治愈率及好转率。注意知识更新,科内学术空气浓厚,医德高尚,被病人称为“一切为病人着想的好医生”。他还想方设法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以较少的钱,为病人解决疾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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