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帝国制度 |
释义 | 帝国制度是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的封建制之后出现的以郡县代替分封,以官员代理皇权,在宗法专制社会中实行中央集权以皇帝为核心的一种政治制度,是权力社会的典型形式。 从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到公元1911年辛亥革命,帝国制度一直在中华大地上延续了两千一百三十二年之久。 由来帝国制度最早起源于秦国的商鞅变法时期,此时宗法血缘和封建制的思想正逐渐被人们所淡化,宗法专制和中央集权的思想不断加强。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在秦国实施多方面的改革,史称商鞅变法。它围绕着三个主题进行:第一是政治改革。包括:一,废除领主制,实行地主制。二,废除世袭制,实行任命制。三,废除封建制,实行郡县制。第二是经济改革。就是废除井田制,开阡陌封疆。第三是军事改革,就是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这些内容也是后来帝国制的主要内容和特征。从此秦国走上了国富民强的道路,此举也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也为帝国制度全面的发展和实施奠定了基础。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使帝国制度正式在中华大地上得到了全面的实行。在此之前,统一的秦王朝围绕着该实行何种制度展开了争论。以丞相王绾为首的大部分官员都主张延续有着悠久历史的封建制,持不同意见的只有廷尉李斯,他主张废除封建制,在全国实行郡县制,对此秦始皇表示同意。于是采纳了李斯的意见,将天下分为三十六个郡,以后又增至四十二个,郡下又设了县。从此郡县制登上了历史舞台,这也是帝国制度的最初形态。从这时起中华大地进入了帝国时代。 特点1. 郡县制是帝国制度的第一大特点1. 郡县制是帝国制度的第一大特点,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表现了帝国制度对国家的管理和统治形式是处于一种分级管理的状态下。郡县制是将西周时期诸侯的国和大夫的家合并了变成了国家,国家又和天下合并了,因为秦灭六国之后天下只剩下一个国家了,就是秦国。所以秦始皇才说我不能再称王了,我要称皇帝。所以这时是一个天下,一个国家。原来诸侯的国和大夫的家变成了郡和县,此时的政治体制是:中央政府、郡、县。郡县制确立后,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以加强对地方政权的控制,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从根本上消除了地方和中央的对立,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2. 官僚政治是帝国制度的第二个特点2. 官僚政治是帝国制度的第二个特点,同时也是帝国制度的政治形态。所谓官僚政治就是指帝国时期的统治形式是以官治国,官员任命,代理皇权。因为在帝国以前的邦国制时代,治理国家的只有四个等级的贵族,即:天子、诸侯、大夫、士。他们都是世袭的,所以他们自己管理自己。但是到了帝国时代,郡县的长官不再是世袭的了,大到王侯将相,小到七品县令都是非世袭的,而是由中央政府严格任命的官员,官员是一种职业,所以需要帝国出钱供养。他们代表中央政府向地方行使皇权,是皇权的职业代理人,因为此时天下一统了,皇帝不能一个人管理这么多地方和事情,他要找代理人,这个代理人就是官僚,所以叫做官员代理。所以在帝国时期才形成了所谓的官僚集团、官僚主义。 3. 地主阶级是帝国制度的第三个特点3. 地主阶级是帝国制度的第三个特点,因为整个帝国时代国家的统治阶级是地主阶级。在邦国制时期,国家的统治阶级是领主阶级,领主的特点是对拥有的土地既有产权、又有治权,而且既有主权、又有政权。而在帝国制时期的地主是有产权无治权,更无主权、政权了。地主拥有自己的土地,他可以合法的进行买卖,所以说他有产权,但他没有主权、治权,他不能说这块土地上的人民是他的子民。所以说地主是有财权无政权,有产权无治权。这就是帝国时代的统治阶级——地主阶级的特点。同时也表现了帝国制度的统治阶级的性质和帝国时代的产权问题。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帝国制度的特点就是:一个天下,一个国家,中央集权,分级管理,官员任命,代理皇权。 沿革若从政治制度的角度讲,中国历史上有三件跨时代的历史事件,即:西周封建、秦灭六国、辛亥革命。这三个事件各自产生了三种政治制度。即:邦国制、帝国制、民主共和制。从西周封建到秦灭六国这一阶段是邦国时代,从秦灭六国到辛亥革命这一阶段是帝国时代,辛亥革命之后是共和国时代。而帝国制度的产生确立,发展,终结就是在秦灭六国到辛亥革命这一时期。 秦最终夺去了天下,只能归结为秦国有当时最管用的制度,或者说他们把这个新制度建设的最彻底。这就是最初的帝国制度。而在秦王朝之后的两千多年间,中华大地上又建立了大大小小数十个王朝,这些王朝大体上也都实行中央集权的帝国制度。这个过程正是帝国制度不断成熟、完善的过程。他表现为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如秦创立郡县制,汉因之;隋创立科举制,唐因之;宋创立文官制,明因之;明创立阁臣制,清因之。从秦汉设立以宰相为首的三公九卿制,到隋唐的三省六部制,再到明清的废除宰相创立内阁,这其实就是皇帝从大臣那里收回权力不断维护中央集权的过程,也是帝国制度集权再集权的表现。到了清代的雍正时期,以军机处的设立为标志,中央集权达到了一个历史的顶峰,此时的雍正皇帝才真正做到了集天下之权于一身。但此时的帝国制度却即将走到了它的尽头。 终结公元1911年,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大清,在内外交困中灭亡了。随同它一起埋葬的还有整个帝国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帝国是自己把自己杀死的。实际上帝国制度自创立之日起,就为自己买下了隐患种下了毒胎,埋下了祸根。只不过因为有王朝更替这样一种自我修复功能,也因为一直缺乏彻底变革的外部环境,才延绵了两千多年。但到了辛亥革命前夜,大清王朝内外交困诸多弊端已积重难返。面对新的文化与制度,它既无招架之功,更无还手之力,还没有自救之路。于是武昌起义的第一枪,就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就这样延续了两千三百多年的帝国制度就这样退出了历史舞台。 意义帝国制度结束了封建制度下连绵不断的战争,帝国内部赢得安定政治局面,同时帝国统筹运用全国的人力物力,积累了强大的军事力量,在对外战争中获得极大的胜利。帝国制度在秦、汉、唐、清等朝代表现尤其出色,中国获得了极高的国际地位。帝国制度的缺陷在于内部管理层级多,形成了庞大的官僚体系,极大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降低社会应对危机的反应速度;最高权力由皇族独享,国家兴衰维系在皇帝个人身上,在极度优厚环境下成长的小皇帝们,难以成长为英明的领袖;帝国制度压制不同意见,思想活力、创新能力不足。在西方,帝国制度率先被废除,取代它的是民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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