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淄川区供销社 |
释义 | 淄川区供销社为正局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隶属区政府领导,负责全区供销社系统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2、按照政府授权,对烟花爆竹、废旧物资等重要商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维护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5、组织指导本系统的职工教育与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6、组织协调本系统的科技、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发展进出口业务; 7、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8、对社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社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等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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