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淄川区房地产管理局是代表区委区政府管理淄川地区房地产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自收自支的正局级事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我区房地产管理的具体办法,搞好房地产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房屋的拆迁管理; (五)负责全区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房地产的买卖、测绘和交易管理; (七)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九)负责本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房管科、物业管理办公室、房地产交易监理所、淄城房管所、洪山房管所、昆仑房管所等八个职能科室,下属区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正局级事业单位)。 具体职责: 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宣传、档案、保密、接待联络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协调、处理本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财务科负责财务收支、职工劳保基金的交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扣交以及各类财务报表的编报和财务审计工作; 房管科负责直管公房管理、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房屋安全鉴定以及房改工作; 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 房地产交易监理所负责全区房地产的买卖、测绘和交易管理工作; 淄城房管所负责淄川城区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洪山房管所负责洪山镇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昆仑房管所负责昆仑镇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区城市房屋拆迁办公室负责全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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