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
根据遵义市财政局、民政局《关于下达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遵财社[2008]115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贫困程度、农业人口、五保对象和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特困群众人数等情况。经研究,现补助你乡镇2009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困难群众住院治疗的医疗救助。请按照(正民字[2008]06号)《农村特困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二、医疗救助金的办理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优亲厚友。
附:正安县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正安县财政局 正安县民政局
二OO九年六月三日
2009年农村特困医疗救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 镇 金 额
凤仪镇 4
安场镇 4
碧峰乡 3
杨兴乡 2.5
新州镇 3.5
瑞溪镇 3.5
桴焉乡 2.5
庙塘镇 3
小雅镇 3
和溪镇 3.5
乐俭乡 2.5
土坪镇 3.5
流渡镇 3.5
谢坝乡 2.5
市坪乡 3
中观镇 3
班竹乡 3
格林镇 3.5
俭坪乡 3
合计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