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 |
释义 | 中心简介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是2004年武汉大学正式授牌的首批13个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刑事法研究中心科研力量强大,是我国刑事法研究的“三驾马车”之一,著名法学家马克昌先生任中心顾问及名誉主任,著名中青年刑法学家莫洪宪教授任本中心主任,另有其他国内知名刑事法专家担任专职研究员。 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以湖北省省级重点学科刑法学为基础,同时,积极吸纳国内外著名刑事法学者任兼职研究员,学术力量和研究范围涵盖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国际刑法学、犯罪学、刑事诉讼法学与中外刑事法律史学。 本中心自成立以来,秉承“拓展视野、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致力于不断探索刑事法学科领域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刑法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代表性成果主要有《犯罪通论》、《刑罚通论》、《中国刑事政策学》、《比较刑法原理》、《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有组织犯罪研究》、《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对我国的影响》、《犯罪学概论》、《职务犯罪预防战略研究》、《理想与现实:中国死刑制度报告》、《法院改革研究:以一个基层法院的探索为视点》、《税务犯罪理论与侦查实务研究》、《金融诈骗犯罪理论与侦查实务研究》、《危害公共安全罪新论》、《犯罪过失研究》、《刑法中的错误论》、《错误论》、《财产罪比较研究》、《刑法文化与刑法现代化研究》、《刑法的社会学分析》、《刑法的社会文化分析》、《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研究》、《电子商务领域犯罪研究》、《网络犯罪比较研究》、《网络安全法原论》、《共同正犯研究》、《不能犯初论》、《实行行为研究》等著作。另外在国内外法学权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大量专业论文,这些研究成果多次获得中国图书奖、国家图书奖等国家、省部级奖项。 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人员年龄、专业研究方向结构合理,科研队伍以中青年学者为主,中心的所有专职研究人员都具有博士学位,多人具有在国外留学和访学的经历,此外,中心还聘请了西原春夫、大谷实、宫泽浩一教授等一批国外著名的刑法学家担任兼职或客座研究员,并担任中心的讲座任务。 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致力于推进我国刑事法理论研究,服务中国刑事法实践,为完善我国刑事法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组织结构名誉主任:马克昌教授主任:莫洪宪教授 学术委员会主任:吴振兴教授 副主任:林亚刚教授 康均心教授 办公室主任:陈家林教授 办公室副主任:何荣功副教授 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 外国刑法学 犯罪学 刑事政策学 网路安全法学 研究力量马克昌,1926年出生,河南西华人,现为武汉大学资深(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顾问、中国法学会名誉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马克昌教授作为刑法学界一代宗师,他从事刑法学教学和研究已逾半个世纪,为我国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法理论事业以及人才培养做出了巨大贡献,成就卓著。“北高南马”之说反映了其在法学界的崇高威望;“马家军”一语则形象地说明了其人才培养之众而精。年近八十的马克昌教授,至今仍辛勤地耕耘在刑法学这块土地上,精神饱满地为中国刑法和刑法学的发展殚精竭虑、无私奉献。 半个世纪以来,马克昌教授广泛涉猎中国刑法、比较刑法、刑事政策、犯罪学等研究领域,为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讲授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刑事政策学等一系列课程或专题。同时,潜心刑名,兀兀穷年,把自己的后半生全部投入到中国社会主义刑事法治的建设事业中。迄今为止,马克昌教授已出版20余部著作,百多篇学术论文,对中国刑法学体系和基本理论的创建作出了巨大贡献。 莫洪宪,女,1954年9月生,湖北武汉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主要为刑法学和犯罪学。现任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安全研究所所长;兼任国际刑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青少年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以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顾问等职。 1984年10月-1986年10月留学于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大学法律系,并获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96年10月至1997年10月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法律系作访问学者。1999年6-7月应邀参加日本被害者学会第十届学术研讨会作大会主题发言,并在日本警视厅、庆应大学作“关于中国有组织犯罪的现状及其对策”的学术报告。2004年6―8月应邀在日本的东京大学、早稻田大学、庆应大学讲学,其内容为“中国有组织犯罪研究的新发展”、“中国重大刑事案件趋升的原因及对策”、“中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此外,曾多次到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泰国、越南、菲律宾、韩国等国家及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参加学术会议和访问交流。 吴振兴,男,辽宁省沈阳市人。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1970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后从事法学编辑工作。1980年和1987年先后师从我国著名刑法学家何鹏教授,攻读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并于1983年起在吉林大学法律系任教,1996年6月被聘为教授,同年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历任吉林大学法学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并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同时兼任吉林省检察院,深圳市检察院等多家司法机关咨询专家或顾问。 许发民,男,陕西人。1987年7月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6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6月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12月从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后留校。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许发民教授是我国优秀中青年刑法研究者的杰出代表之一,共出版个人学术专著3部,在《中国法学》等国内外法学期刊上共发表论文六十余篇,在刑法基础理论、刑法文化研究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康均心,男,湖北沔阳人,1986年至1996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院副院长,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刑法教研室主任。兼任湖北省刑法学会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犯罪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2005年4月至今兼任武汉大学期刊社社长,2002-2003年期间兼任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是康均心教授治学的重要特色,多年来,他共出版个人专著2部,主编和合著著作二十余部,发表论文六十余篇,在青少年犯罪研究、社区矫正、刑事诉讼程序、司法改革等方面都颇有建树。 林亚刚,男,湖北孝感人,1979年9月考入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3年7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1995年9月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师从马克昌教授攻读博士学位。1998年7月毕业,获法学搏士学位,毕业后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刑法教研室工作至今。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武大刑事法论坛》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曾任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皮勇,男,湖北省通城县人,199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无线电电子学学系,获电子工程工学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中山大学电子学系,获计算机图像传输与处理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 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犯罪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刑法学、犯罪学,在网络安全、网络犯罪及法律对策有较深入的研究。 陈家林, 男,湖南省郴州市人。1996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历史学学士及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12月,由日本安田和风纪念亚洲青少年交流基金会资助,以外国人特别研究生身份赴早稻田大学攻读博士后期课程(为期两年)。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教研室副主任。兼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与比较刑法学。 何荣功,男,湖北襄阳人。2000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人文科学学院人文基地班,获哲学学士学位;2003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考取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6年6月获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08年6月,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和比较刑法学。 叶小琴,女,湖北鄂州人。2001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考取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研究生,2007年6月获法学博士学位。2008年8月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做为期一年的访学。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兼任中国犯罪学会理事、武汉市法学会社区矫正研究会理事、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妇女权益部执行部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和犯罪学。 田蒿,男,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助教,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 |
随便看 |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