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青岛市公务员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实施办法,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四)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项目,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 (五)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 (七)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务员局设4个职能处: (一)综合管理处 组织起草有关公务员管理综合性政策规定;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办法;组织实施职位分类实施办法和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拟订公务员申诉控告实施办法;依法监督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和信访等工作。 (二)考试录用处 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组织管理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组织实施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负责面试考官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指导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专家队伍建设。 (三)考核奖惩处 拟订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项;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四)培训教育处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公务员出国培训计划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市直机关公务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公务员培训经费使用和管理;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能力建设;指导协调市行政学院的公务员培训工作。 人员编制市公务员局行政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正处级领导职6名(含副局长2名),副处级领导职数4名。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